记者从重庆交巡警总队获悉,为规范行人通行秩序,从即日起,除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严处外,对于随意穿行扰乱正常通行秩序的行人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整治”和“行人守法过马路整治”同时进行,行人交通违法将被罚款20-50元。(12月12日《重庆时报》)
礼让斑马线不是一个道德命题,只要做不到,很可能面临扣分、罚款的处罚。只是,礼让也不是无条件的,如果行人闯红灯可以不被惩罚,就可能异化为对“中国式过马路”的一种纵容,有违立法和执法初衷。重庆交警值之所以值得点赞,就在于他们看到“按下葫芦浮起瓢”之后,勇于行动,力求一视同仁地面对各交通主体。
各地开展的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确有必要,不仅因法律有明文规定,也是现实倒逼的结果。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从造成事故的原因分析,一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让行,二是行人闯红灯与正在绿灯通行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因此,为了避免斑马线上的悲剧,理应从这两方面同时着手,而不是“挑软柿子捏”——治理行人交通违法比机动车要难得多。
车让人,说起来不难,其实并不容易——让到什么程度就可以不被处罚?毕竟,如果无限度地礼让,机动车可能半小时都过不了路口,更别提后面车辆的压力了。从现实来看,这方面的普法工作极不到位,对于司机关心的焦点问题,或者没有明确说法,或者各地尺度不一,客观上让很多司机吃了哑巴亏。譬如,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那么问题来了,缓慢通过算不算避让?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闯红灯是否需要礼让?不礼让会不会受处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守法与违法的界线模糊不清,使得很多司机无所适从。
礼让是相互的,相互礼让才能形成尊重生命、爱护他人的良好风气,直至没有监控和罚款,也会内化为人们出行时的自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以惩罚促进素质的形成,更需要一碗水端平,不让一方的守法反倒为个别人违法打开方便之门。同时,减少斑马线上的事故发生,仅盯住机动车和行人还远远不够,设置信号灯、架设人行天桥都是可选项,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唯有多措并举,才能真正为交通文明提速。
文/宋鹏伟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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