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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危险类玩具,权力监管不能缺位

来源:红网 作者:刘长锋 编辑:王俞 2018-05-18 2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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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小学生安全的危险类小商品,近年来频闯祸端。不健康、不卫生的小零食一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仅今年来,牙签弩、水弹枪等儿童玩具,在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不安和媒体广泛关注。

  按道理,相关问题发生后,各地相关部门都会进行一次规模性的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整治归整治,但活动效果究竟几何,现在看来依然是不甚理想。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浙江宁波一名12岁小学生小飞在玩耍时用一支激光笔无意照射到了自己眼睛,瞬间导致黄斑被吸收,双眼几近失明。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小飞不是无意中照射到自己,如果他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在人群密集的同学当中扫射几圈的话,那么该是怎样一种可怕的场景和后果。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十几岁的孩子,没有恶念,但是好奇心极强,喜欢搞恶作剧。所以我们现在庆幸,庆幸这样的悲剧没有发生。但无论如何,这都只是一种预设,是一种可能。但为什么会有这种预设,为什么我们必须这样思考?原因不在孩子身上,而在玩具本身,玩具是有害的,是典型的危险品。并且这些危险品不受任何限制和规范,在校园周边的小商店里被随意出售。

  事件发生后,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类似的激光笔甚至还有功率更高的,仍在各地光明正大地出售。但是我认为,这个跟踪还没有到位,问题发现了,根子在哪里没有找到。也就是说,除了建议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监督外,有关部门并没有一个回音。

  作为个案,我们可以苛责家长对孩子监管不力。但是作为现象而言,锅却绝不能只由家长和孩子来背。有关部门的权力执行必须在场在位。作为质检部门,对危险类玩具必须要指导生产商家进行必要的标示并规范销售渠道,确保正确的流向。而尤为重要的是,市场监督部门,必须跳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惯性思维,加大对市场的规范,特别是要对校园周边商店经营的全方位立体性规范,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零食、玩具、学习用具乃至“手机网吧”等等,在合法、合理、安全的范围内运营,从根子上杜绝有毒、危险类小商品的零售,方能确保真正安全。

  文/刘长锋

来源:红网

作者:刘长锋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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