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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驾车水溅行人被拘”大快人心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梓 编辑:王俞 2018-05-19 22: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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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官方微博“基地公安”消息,针对5月16日以来一男子雨水中故意驾车飞溅行人的视频,警方已将视频中驾车男子韩某某及同车视频拍摄人员王某某查获,落实了相关证据材料,全面查清了事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韩某某、王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7日的处罚决定。此外,韩某某涉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东营市交警部门查处。(5月18日中新网)

  先设想一个场景:狂风暴雨之际,你打着一把折叠伞走在路上,折叠伞被狂风吹得骨架都要折断了,身上基本上淋透了。脚下的路上,雨水汇成了小河,无处落脚。在这种天气中行路,每一步都异常艰难,这时候,突然有一辆汽车从旁边飞速驶过,将路上的雨水脏水溅起了一道斜飞的瀑布雨帘,全都扑到了你的身上。这对于举步维艰的你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这时候,你有怎样的感受?对那个溅你一身脏水的司机,你会不会怒不可遏?

  大部分情况下,雨中开车溅人一身水的司机虽然大多是无意的,但也说明了司机的低素质——从来只管自己,没有考虑他人,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这类人和公众场合吸烟、大声喧哗一样,是自身的素质问题,属于在无意中给他人造成了不便或者伤害。但是,如果故意驾车飞溅行人,并以此为乐,甚至旁边还有人拍摄视频并在朋友圈里炫耀,那就不只是素质差的问题了,而是可能涉嫌违法。

  该案中的两名男子,或许是一时心血来潮,觉得好玩才去做这种恶作剧的,但同样令人不可原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对于处在大雨中艰难前行的行人,即使无法施以援手,也该报以同情的态度,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人所应有的正常心态,岂可抱着恶作剧的心态以伤害他人为乐?

  对于山东滨海警方的处罚决定,网友们颇感大快人心,纷纷喊好,表现出了人们对此类现象的深切体悟和痛恨。的确,该事件看起来是小事,但人们却时常碰到,对世态人心的伤害也非常明显,可见小事不小,启迪更大。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法制昌明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牢记在心、戒之慎之才是,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文/李先梓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梓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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