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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微腐败,还得靠群众

来源:红网 作者:图八木 编辑:王俞 2018-07-11 2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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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微腐败”由于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因此一直是群众非常痛恨而又屡禁不绝的问题,但因为其隐蔽很强,上级纪委监委离得太远,调查和取证又相对较难,也是上级纪检部门非常头痛的问题。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率先在全区308个村(社区)启动了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共配备了村级监督员924名,将村(社区)纪检小组将纪检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了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

  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损害的是群众利益,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因为个别村组干部的腐败行为,破坏了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可以说影响极坏。因此,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密集“打虎”的情况下,有基层群众就认为“老虎离得太远,苍蝇每天扑面”,要惩治腐败行为,必须将触角延伸到基层。而东坡区采取的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就是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所以说,整治微腐败,还得靠群众。

  要让群众发挥好监督作用,还需要把握三个问题。

  首先是解决人员配备问题,不能靠一个人来战斗。既然是监督村(社区)干部的,这些监督小组的人员肯定不能从村(社区)干部里面产生,如果还是那些人来自己监督自己,就会使得监督失去应有的作用。在选人时,必须要选政治过硬、素质较好、原则性强的党员来担任,特别是纪检小组长的人选特别重要,纪检小组能不能发挥作用,全看小组长的工作能力。当然,其他监督员的素质也必须要高,才能配合小组长发挥出最大作用,绝不能让监督小组长一个人来战斗,否则,过不了多长时间,监督小组就会成为摆设。

  其次是解决对监督小组人员的管理,防止灯下黑。纪检监督小组是代表群众利益和上级纪检部门展开工作的,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也正因为如此,加强对纪检监督小组人员的管理尤其重要。一方面,要让纪检监督小组监督好村(社区)干部,防止出现“微腐败”,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基层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来加强对监督小组人员的管理,防止出现灯下黑。既要防止监督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干部成为一丘之貉,共同损害群众利益,也要防止他们“针尖对麦芒”起内讧,要让他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还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最后是加大对监督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只讲奉献。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纪检小组的成员肯定得从这个村(社区)内的党员中产生,这些人本身也都是农民,他们和其他村民一样,也要去劳动来得到收入,如果让他们义务去当纪检监督员,短时间可以,时间长了还是不太现实,因此,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还是很有必要的。这些补助,可以采取平均分配,作为酬劳,也可以根据举报线索的多少来确定分配额度,把补助当作奖励,通过奖励来激励纪检监督小组工作的积极性。当然,东坡区采取的考核办法,在一定时期之内应该还是会有效果的,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只有不断修改,才能更加适应新的需要。

  监督和惩治“微腐败”绝不只是基层的事情,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关心和关注的重要问题。“群众无小事”,“微腐败”看似微小,其实危害不小,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手段来惩治,才能给基层村(社区)创造一片清朗的发展环境,才能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文/图八木

来源:红网

作者:图八木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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