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一嫖客被抓,因其年满70周岁,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不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10月12日澎湃新闻网)
难怪网友纷纷调侃:此嫖客“年满七旬也花心,伤身‘伤精’又‘丢银’”。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哪知正在做“苟且之事”就被民警逮个正着,正是应承了当今的一句网络语:“50不浪60浪,70还在浪尖上。”。
也许有人不禁要问,为啥七旬老人还去嫖娼?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晚节不保,才做出了令自己及对家人名声难堪的事,一下子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完全是自己带来的不良后果。说起来,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让人指指点点戳背脊骨,不划算啊,真是不划算。
按道理讲,人老了就应该自尊自爱,安享晚年。可偏偏有这样的老人,不仅做些“上不了桌面”的事,而且还让子孙也跟着背骂名。新闻中七旬老人背着家人竟然去干龌龊事,也许是头一回,或者说不是,但还是把底子掉尽了,脸面丢光了。尽管民警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不予拘留执行,可是回到家怎么有脸见子孙呢?
其实,七旬老人嫖娼,对自己有诸多不利:一是对身体不利。人老了,生理机能就会随着年龄下降或减退,如果还背着家人偷偷去嫖娼,还拿着生命去做赌注,最后赌去赌来也就只落得一命呜呼的可耻下场。二是对心理不利。这样做,既对不起自己的老伴,又对不起自己的子孙,更对不起自己的晚年。时间一长,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三是对自己的名声不利。俗话说,人的名树的影。一个人尤其是老人,连自己的名声都不顾,又怎能在子孙面前、下辈人面前做得起人呢?
人活70古来稀。古稀之年,肯定是儿孙满堂。这一下可好了,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从现在起,就要臭名远扬。依笔者之见,作为老人,不如在平时生活中,坚持洁身自好。否则,不管是身体成本、心理成本,还是名誉成本、做人成本,都会让自己难以承受。
窃以为,七旬老人嫖娼太“丢人现眼”。都说家有一老,当着一宝。现在绝大多数家庭对老人都像“宝”一样护着、爱着、尊敬着。如果是做了这样“丢人现眼”的事,那还有谁把如此老人当着“宝”呢!
文/罗定坤
来源:红网
作者:罗定坤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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