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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杀不算工伤?安保公司未免失德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田德政 2018-10-26 2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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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小袁在工作期间遭遇不幸,被同事周某持刀杀害。经劳动部门认定,小袁身亡属工伤。小袁家属发现,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却未给小袁购买工伤保险,此外该公司并不认可其死亡属于工伤,事情过去半年有余,仍未向受害家属赔偿。(10月26日《华商报》)

  该算工伤却不给工伤赔偿,此则消息也引发不少网友的愤慨。都知道,保安是服务对象的安全后盾,安保公司则应该是保安的安全后盾。安保公司不为保安的权益负责,很难想象他们怎么为服务对象负责。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先不论劳动部门已经做出工伤认定,也不说公司未购买保险的违法性,即便小周与小袁之间确实存在矛盾,小袁在工作期间被害,也属于“工伤”。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拖延半年,真想不出有什么合情合法的理由。

  据媒体报道,陕西安保服务中心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并表示“如果未能复议成功,还将继续申诉。”对此,我们不妨猜想,该公司是在采用“拖延战术”,通过给受害者家属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对方主动让步。最后,或是花钱了事,或是降低赔偿金额。无论如何,如此不顾及员工利益的“流氓态度”,都是不被道德所允许的。

  据了解,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是隶属于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的“大企业”,声称有数千名保安,为数百家单位服务。为被害员工,提供工伤赔偿,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经济压力。可现今为何一拖再拖?也许,该公司是担心,赔偿之后等同于承认自家安保人员有精神问题,等同于承认安保人员自身防护能力不强,进而影响“名声”。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一个不为员工着想的企业,是不会得到员工支持的。不能解决保安的后顾之忧,又怎么期待保安能尽心服务?难道推诿扯皮,就不会让服务对象失去信心?诚然,作为一家大型的安保企业,不愁没钱赚。仗着家大业大,在事后“补救名声”,也是有机会的。所以对此做派,法律的督促不能缺位。

  有关部门针对一方推诿的情况,应在确保执法公正的基础上,为相对弱势的一方提供必要的支援。由此避免在重重拖延之下,因人情变动失去了公正性。而主动靠前帮助,体现也是法律的人文关怀。若是仅仅提供一纸判决,便让弱者孤军奋战,法律的强制性又有何用?

  文/严奇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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