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教育部发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11月16日《北京晚报》)
近年来,一些教师道德低下,行为失范, 有的信念缺失,迷失自我,利欲熏心,违规补课捞外快;有的任性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在有些地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屡禁不止;尽管有法律规定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是,歧视、侮辱、虐待、猥亵、伤害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学生权益,败坏了教师形象,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给党的教育事业抹了黑。同时,也让许多好教师深切地感受到了教育之痛。
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教育行业正本清源、维护教师形象、回应百姓诉求的实在举措,理应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动。
管好教师队伍,有《准则》还须强监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台了, 配合准则出台,教育部还制定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起违规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依照准则,对各阶段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来,任何教师都不能游离于准则之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但愿新发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能给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带来新的景象。
文/周志宏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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