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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停车新政,问题出在哪里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王俞 2018-12-06 2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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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四川省乐山市主城区正式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新政。因部分群众反映收费标准偏高,12月4日上午,乐山市委外宣办官方微博发布了由乐山市发改委、公安局、住规建局、城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宣布停止这一停车新政,并向市民道歉。(12月4日新京报网)

  从开始实施到宣布停止,乐山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新政遭遇了“短命”尴尬。四部门联合向市民道歉,并表态要修改方案。事件看似又重新回到了原点,但是因仓促而推出新政所产生的影响还在。正如通告所言,恰恰是在制订方案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尊重民意才导致了新政矛盾的升级。

  要不要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这已成为一种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打着尊重市场规律的旗号而任意作为。服务设施没有跟得上,收费标准还要超出市民普遍承受范围,这种做法显然脱离了现实,其本身也违背了市场规律。从群众的反应来看,“短命”停车新政是种必然。

  虽然停车收费属于商业化运作,但是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由于收费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其整个过程都要公开透明。否则,会容易招致公众的质疑。事实上,调整收费标准必须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基层代表的声音。同时,还有必要通过互联网手段开辟倾听民意的渠道,进而为科学决策提供更翔实的依据。

  从通告可知,四部门的决策存在调研深入不够的问题,这也是出现“短命”停车新政的主要原因。透过现象不难看出,四部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依然存在。这件事也再次告诉我们,作风质量关系到服务的水平。任何丢掉民意基础的做法,都不可能换来决策共识,同时还会影响到有关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当然,若有必要,重新修改方案也无可厚非。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看似调整的是两三块钱的小事,但由于影响面较广,倘若处理不好,很容易刺痛公众的神经。因此,要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从法律层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以约束。一旦问题能够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那么公众的质疑和不满自然就会烟消云散。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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