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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发不搭肩”的校规跑偏了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2019-03-18 2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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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无鬓角、无染发、短刘海;女生发不搭肩、短刘海。”3月16日,湖北咸宁高中对学生发型作出规定。3月18日上午,咸宁高中学生工作处杨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此举系学习衡水中学的“学生头”,在班级试点后学生反应良好才推广到全校,若学生不按规定剪发将通知家长带回理发,达到要求后回校学习。(3月18日澎湃新闻网)

咸宁高中的这一奇葩校规之所以引发广泛争议,主要是因为这一校规跑偏了。

众所周知,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地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当然有权制定校规,来规范学校师生的语言和行为,通过校规加强学校管理,从而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与生活环境,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但是,任何中学制定的校规,都不能突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从道理上说,由教育部颁布实施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各地基层学校必须遵守的“上位法”,也是各个学校制定校规的依据,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学校制定的校规不能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产生冲突。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明确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很显然,咸宁高中规定女生“发不搭肩”已经超越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发型的要求。

报道中提到,咸宁高中作出这一规定,其初衷是“为让大家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学习上,避免滋生攀比等不良风气,为端正学风校风,体现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然而,学生不剪短发,就不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了?剪了短发,就一定会一门心思学习了?倡导学生认真学习没有错,但为什么把劲使在学生头发上呢?向衡水中学学习,如果不学人家如何抓课堂教学、如何抓学风校风,只学所谓“学生头”,是不是抓住了芝麻却丢了西瓜?至于该校规定“凡未达到规范发型要求的学生,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回理发,达到要求方可回校学习”,则更近乎蛮不讲理了。老实说,过于偏执甚至病态的校规折射出的是学校管理的无序和混乱。

希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赶紧叫停咸宁高中的这一错误做法,引导学校将有限的精力花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提升管理水平上。

文/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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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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