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众多文学作品中的人物里,我接触时间最长、让我感情和印象最深的是哪一位?这个C位自然是属于福尔摩斯的。
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充斥在童年回忆的泡泡中。小时候特别喜欢泡书店,在书店最爱看的就是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感觉里面那么多案子,根本看不完。所以我一次就看一个案子,细细咀嚼,没想到日积月累,不知不觉看了好多。时至今日,它们依然可以成为供拿出来咀嚼的头脑会议。当然正如钱锺书先生所说,回忆是不可靠的。不过,如果能凭借这些不完整的回忆让读者诸君想起许多童年往事,也不失为一大乐趣。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共由四个长篇小说和几十个数不清的短篇组成。四个长篇分别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其中,除《狮鬃毛》是以福尔摩斯为第一人称撰写的以外,其余故事几乎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兼破案助手华生的第一人称视角撰写。
福尔摩斯是怎样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北京燕山出版社的版本译为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怎样的人呢?首作《血字的研究》就给出了详细的答案:对细节观察入微、思维敏捷、逻辑推理像钟表一样精准,精通化学,爱好小提琴,对人文社会科学几乎一无所知。当然,从后续的故事我们还可以知道,他擅长拳击和近身格斗术,有时会表现出英国绅士式的幽默,一直单身,对感情问题没有兴趣——不过,有一个例外,就是对在《波西米亚丑闻》一案中相识的歌唱家、波西米亚国王的情人艾德勒女士,福尔摩斯表示出赞不绝口的崇拜,当然,这与爱情无关。
相比之下,福尔摩斯的朋友华生,就显得相对憨厚、笨拙、反应迟钝——至少没有福尔摩斯那么聪明,此外,柯南·道尔还引入了苏格兰场的警探雷斯垂德,用他的办案效率低下来反衬福尔摩斯的高明。当然,每一个文学作品中的大侦探似乎都需要在身边放一些这种人设的朋友,后来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大侦探波洛也不例外。
福尔摩斯办什么案子?
说到这个,不得不吐槽一句,福尔摩斯先生,您怎么什么案子都接啊?真是五花八门。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恩怨命案。这种案件有两个共同点:首先,它的发生动机(历史背景)甚至比破案过程还要好看;其次,凶手都有着较深刻的作案动机,甚至都有深刻的正当理由。最典型的有三个,一是《血字的研究》这样连出两条人命还是两种不同死法的案子,而且背后有美国摩门教的个人问题恩怨;二是《四签名》,案中的死者中土人的毒针而亡,从一开始就暗示着此案有着不同寻常的背景,我们读完就可以发现,这果然牵扯到一个惊天的阴谋,牵扯到一段历史、一笔宝藏、阴谋与誓言、忠诚与背叛;三是《恐怖谷》这样的庄园惨案,这个案子的下篇“死酷党人”是交代上篇“庄园惨案”的发生动机和背景,讲述侦探爱德华化名“麦克唐纳”,潜伏进黑帮大佬麦金蒂领导的死酷党内部并逐步博取了麦金蒂的信任,最终将这个黑帮团伙一窝端的故事;而该案的死者,正是死酷党的漏网之鱼,那个庄园的主任道格拉斯,正是当年的侦探爱德华。下篇的背景故事远远比上篇精彩,爱德华(或曰麦克唐纳)而非福尔摩斯才是该案的主人公。
神秘的恐怖案件。典型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五粒橘核》。对前者而言,最神秘的就是那条沼泽地的大狗,由该案的凶手——一个生物学家亲自喂养,使之变成一条凶残的猛兽,福尔摩斯和华生在本案高潮情节时,一共开了七枪才把它打死;对后者而言,最神秘的是那象征死亡的五粒橘核、素未谋面的凶手和最终杳无音讯的孤星号。严格而言,福尔摩斯在《五粒橘核》中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破案成功。此外,《狮鬃毛》中的死者尸体也很恐怖,结局是,这不是人为的,而是氰水母干的。
各种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比如,《波西米亚丑闻》中,波西米亚国王来请求福尔摩斯:如何甩掉小三?福尔摩斯果然还自导自演了一场话剧来帮他;而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一个太太怀疑她丈夫不是她丈夫,请福尔摩斯帮忙;《三个大学生》中,一个大学发现还没拆封的考试卷被偷走了,请福尔摩斯帮忙破案;还有个案子,有匹马丢了,甚至也请福尔摩斯帮忙。
其他稀奇古怪的案件。这类案子不涉及人命,读起来也没有前述几个大案那样让人心潮澎湃,但另有一番趣味。如《马斯格雷夫家族典礼》和《跳舞小人儿》;在《红发会》中,一个杂货店店主来告诉福尔摩斯,有个人雇他每周固定时间到一个固定的地方抄百科全书,报酬优厚,他干了一段时间,总感觉哪个地方不对劲,就来找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最终发现,雇他抄书的雇主和他店里新来的伙计是同伙,趁着这位店主去抄书之际,在杂货店内部挖一条通往银行的地下通道。
政治和外交案件。如《海军协定》;在柯南·道尔的写作后期,出现了一起福尔摩斯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亲自识破一位潜伏进英国的敌国间谍的案件。
关乎福尔摩斯自身的个人恩仇案件。如《最后一案》《空屋》,都与他和莫里亚蒂教授的故事有关。
瑕不掩瑜的传世之作
出于种种原因,柯南·道尔的英国式写法也留下来一些“瑕疵”。
部分短篇,咨询人对福尔摩斯的案情叙述实在是太长了,以至于有的案子,有超过一半的篇幅,实际上都是咨询人的案情叙述,冗长乏味,过于繁琐,而且,咨询人大概总是基于英国式的绅士礼节,介绍案情也要从“我的家族是个某某地方一个古老的家族,我的祖父……”之类的话开头,占用篇幅实在太长,相比之下,破案过程反而显得有些简单。再比如有些案件翻译成中文后,因为存在多重引述(话中有话),结果造成一层双引号里面套一层单引号,单引号里面又套一层双引号,甚至又套一层。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套瑕不掩瑜的传世之作。
相比于哈利·波特、指环王和纳尼亚传奇系列,福尔摩斯探案已经稍显老派,但无论如何,它都是瑕不掩瑜的传世之作。我们由衷高兴地看到,它依然是生命力最旺盛、最有情怀且最有跨国影响力的IP之一。
文/都大伟
来源:红网
作者:都大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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