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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处罚给马路“低头族”敲响警钟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帝 编辑:陈乘 2019-10-12 2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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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过马路玩手机等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以后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最高可罚50元。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立法处罚很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属于小题大做。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手机不只是打电话、发短信的通讯工具,更是生活、娱乐的必备“神器”,吃饭看剧、坐地铁刷短视频、过马路发微信……人们利用一切碎片时间低头看手机,并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群体——“低头族”。

在人人皆为“低头族”的时代,“低头”的危害日益显露。一方面是对身体的损害。很多“低头族”患上了颈椎病,动辄头晕目眩、肩颈疼痛,因熬夜玩手机、打游戏突发致命疾病的不幸事件也多见报端。另一方面是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因玩手机而坐过站,迁怒公交司机者有之,开车发微信造成追尾事故者有之……“低头族”给公共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适时给“低头族”敲敲警钟极其必要,给马路“低头族”立规矩绝非小题大做。如今,马路“低头族”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过马路看手机既害人又害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导致交通拥堵,重则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通过立法约束人们的行为,利用一定的处罚措施减少马路“低头族”,不仅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公众的负责,也是社会管理水平精细化的表现。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督促马路“低头族”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完善。只是,立法处罚作为一种刚性约束,虽然震慑力大,但落实起来具有一定局限性,处罚马路“低头族”需要依靠交警现场执法,没有交警的路段成为执法的“真空地带”。另外,有的人看见交警执法就收起手机,离开了交警视线则掏出手机继续“低头”,也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治理马路“低头族”非一朝一夕之功,还需下一番“绣花”工夫。刚性的执法要有,柔性的教育也要有。利用道路摄像头对车流人流密集道路上的“低头族”进行网络曝光,增强震慑力,营造“不敢低头”的氛围;大力宣传“低头族”危害,凝聚“不想低头”的共识;加强警示教育,筑起“不愿低头”的安全坝,多措并举,才能让公众从思想上、行动上抵制马路“低头族”。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帝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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