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为保护山西诸多古建筑,山西省摸索出一条“文物认养”的新路子,即通过民间爱心人士或企业自发认养文物,对其进行修缮、维护,而地方政府赋予其“使用、收益”的权利。但由于与现存政策存在矛盾,文物认养机制正处于困境中。
在“硬规定”面前,“软想法”当有所避让,但在山西省文物认养的特殊情况下,笔者以为允许认养人接受一定额度的“爱心”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式。
文物认养模式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山西省古建筑数量与其文物保护能力、保护资源不匹配的问题。山西省全国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第一、全国现存古建筑数量第一,但是国家投入、省内分配的资金、技术等资源却难以维系数量庞大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因而山西省通过文物认养模式,将民间资源引入文物保护,以达到古建筑有人修、有人管、有人护的状态。事实上,这一模式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古建筑,因此文物认养模式是可取的。
“民间爱心”的注入有助于促进文物认养模式“落地”。认养人认养文物,或出于“情怀”,或出于“利益”,有关部门与民间认养人对接的过程中,应当知晓其并非以获取收益作为直接目的,但认养人在修缮文物过程中所支付的资金、资源,是可以以特定形式获取补偿的。周围村民前往庙宇祈福,自发给予一定的金额,以维护庙宇的修缮与保护,他们的主观目的并非是消费古建筑,而是保护它,这与认养者目的一致,因此才会出现认养人以此获得一定收益的结果。而如果把文物认养“纯公益化”,坚决不允许认养者通过古建筑获取任何收益,那参与认养的民间力量的活性又要降低几分,整个认养模式或许会变得难以执行。
在“顶层”尚不健全之时,来自“底层”的“爱心”更能促进文物保护。我国文物数量众多,其保护形势在各个地区有着千差万别,而要实现“顶层机制”的建立健全,可谓不易。同时,相较于“顶层”所思考的如何保护、如何动员更多资源参与保护,民间首要思考的是如何减少文物消失,即如何直接落实文物保护。在此过程中,民间“爱心”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民间“爱心”能够推动更多民间人士参与到古建筑保护中,以此落实文物保护,减少文物消失。
文物认养有新意,但其具体机制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各级政府应当在文物认养中承担起更大的责任,而在促进文物保护与维护认养人利益实现两全前,民间自发捐赠的“爱心”未尝不可纳入古建筑保护的圈层中。
文/方影(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方影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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