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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不能指望靠“怒斥”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应和 编辑:王小杨 2019-12-15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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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河北省蔚县的信访局局长斥责企业负责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视频近日走红网络。12月13日,河北省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告诉新京报记者,事情发生于12月5日,因企业迟迟未发工资才会“怒斥”。(12月14日新京报网)

将心比心,为弱势群体说话,这也许是该信访局局长走红的原因。面对农民工的投诉,他及时了解情况后,约谈并当众怒斥企业负责人,终于让悬而未决的农民工工资得以完美结算,很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对该信访局局长的举措倍感欣慰,可是,农民工的工资按时发放有法律保驾护航,期望每一个农民工工资都要靠“怒斥”解决,这只是权宜之策。

从情理上讲,留人首先留心,一个故意拖欠农民工的企业深深地伤害着农民工的心。若不是信访局局长一怒气,不知该事件还要拖到何年马月?即使企业经营一时陷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也不是无限期拖延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农民工为企业的发展奉献汗水,日夜操劳,赚取的辛苦钱非常不易。企业也只有把每个农民工当做企业的软实力,激发农民工的内在潜力,让企业获得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种有战略眼光的企业才具发展活力。

从法律上讲,《劳动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一“怒斥”,事件就迅速得到解决,换言之,不闹出动静,事件就不了了之。显然,该企业不是没有能力发放工资,而是该企业根本就不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法律不尊重的表现。现实工作中,很多农民工没有话语权,面对企业欠钱情况一筹莫展、无所适从。此次农民工能有勇气把情况反映给信访局,说明他们很有维权意识。

该企业的做法不合情也不合法。农民工讨薪,事关农民工的尊严、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国家一直重视农民工欠薪事件,先后制定出种种严厉措施,虽然案例大幅降低,但此事表明,一些地方恶意拖薪的现象仍未杜绝,似乎成为每年必不可少的“大餐”,让农民工饱含辛酸泪水。

靠“怒斥”解决欠薪只是一时之举。临近年关,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出现,农民工首先具备维权意识,勇于向相关部门举报。其次,相关监管部门要有提高治理能力,不仅根据举报线索积极调查外,常规动态的有效监督要跟上,还可以适当借鉴 “防欠薪制度”,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讨的闭环治理,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应和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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