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加好友、转发朋友圈即可免费领取到价值不菲的水果……”浙江宁波慈溪警方侦破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免费送榴莲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刷单,最终涉案金额竟高达3800多万元。
骗子在抛出“免费领商品”的诱饵时,前提条件是让网友将信息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是发布到许多微信群里。这就导致虚假诈骗信息呈现几何级数的传播,把潜在的受害人从网友中筛选出来,并使他们最终掉进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
要想遏制这样的骗局,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必不可少,但是公众与微信平台也要与时俱进,对新的骗术有所了解,避免轻信,加强防范之心,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对个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能因为自己的“无心之恶”而把朋友置于被诈骗的境地。
来源:红网
作者:郭德鑫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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