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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单位”的牌匾挂得好无理

来源:红网 作者:匡生元 编辑:张瑜 2020-06-11 22:21: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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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支行看到,窗口左侧墙上挂着一块牌匾,印着五个黑色大字:不文明单位。

看到这个新闻时,我觉得当地此举非常不妥,于是信手在微博里写了不足百字的评论。后来看到一篇叫好的评论,说“不文明单位”可否广而挂之?我在想,倘若真的“广而挂之”,那不但对文明建设没有积极作用,反倒有害。

这家银行被挂上“不文明单位”的牌子,是因为该单位不仅没有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还以不文明的方式阻挠监督,影响恶劣。

具体情况是这么回事,咸宁广播电视台记者于6月2日暗访农行南大街支行,拍摄门口的垃圾、电动车停放不整齐和“牛皮癣”小广告,一名工作人员情绪激动,推搡阻止。

我就很纳闷了,这怎么就证明这家银行不文明呢?门口垃圾、电动车停放不整齐和有“牛皮癣”小广告就表明这家银行不文明了?难道凭此就可能“管中窥豹”?或者说我们的文明建设就在这些方面?

再说了,为什么要临街企业、商铺,还有其他单位负“门前四包”的责任?法律依据何在?众所周知,“门前四包”的活,有相应的机构、单位负责实施和管理。谁的事就归谁做,责任就归谁负,这是天经地义的。否则,设专司其职的机构和单位做什么。管理决策者怎么将其职责和应该做的事非要分摊给其他单位不可呢?如果其他单位做得不够好甚至没有做,就说人家不文明,这是什么道理?

或许,有会人说,企业等单位当履行社会责任。不错,企业等单位是当履行社会责任。但是履行社会职责是自觉自愿的,是根据自身工作性质、特点来履行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强迫履行。更不能以文明与否来迫使企业等履行像“门前几包”这样的责任。

还有“门前四包”做得如何,也不全是责任单位的责任。比如,“牛皮癣”小广告。可以说它是城市管理中的“绝症”。这个“绝症”靠“门前四包”单位根治好,难啦。除非派专人24小时盯着,并且一年365天都如此。这能做到吗?即使做到,雇人的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钱谁来出。银行尚好说点,其他单位呢?比如,那些小商铺。

据媒体报道,《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是6月1日印发的。6月2日,新闻媒体就暗访。在这短短的时间里,能将门前的四包完完全全地落实到位吗?这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形式主义?

退一万步说,即便这家银行不文明,并且是很不文明,给在大门前挂上“不文明单位”的牌子,也值得商榷。我在想,这样做的法律依据何在?这样做与挂牌游街示众有什么区别?诚然,当地如此而为,是监督,是惩前毖后,是以儆效尤。但是,监督也好,惩前毖后也罢,都得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我们现在是处于依法治国的时代呀。如果超越法律,那才是最大最严重的不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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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生元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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