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评线】红辣椒网评:正本清源,用“刑法”捍卫英烈尊严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应和 编辑:陈晓丹 2020-06-30 10:41:13
时刻新闻
—分享—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看点不少,其中包括: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英雄烈士名誉,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近年来,网络上不时出现对英雄烈士诋毁、侮辱、诽谤的错误言辞,违背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也遭到人们谴责。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违法行为采取相应处置,但不能产生十足的威慑,有必要进一步强化。

没有重典起不到震慑作用。2018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年仅21岁的消防战士谢勇,在救火中不幸牺牲,其用生命诠释了消防战士的价值、使命和担当。社会各界群众对英雄离世悲痛万分,王某却在QQ群公然发表一些极端性、侮辱性言论。事后也只被以寻衅滋事,对他进行了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烽火连天的黑暗岁月,无数英雄儿女坚守共产主义信念,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舍生取义。他们流芳千古,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和平年代,我们在重温革命先烈故事的时候,更要珍惜当今新生活的来之不易,把先烈的精神铭记于心。

用“刑法”来捍卫英烈尊严,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尊敬英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任何侮辱、诋毁英雄的贴画或不当言论,将伤害民族、历史情感,我们要保持旗帜鲜明的反对态度,除了道德谴责外,更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英雄的尊严,这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任何言行都不能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旦违反,就必须承担“刑法”责任。

当然,防止极端错误言论出现,各媒体平台要坚守职责,严格把关,不能把审核流于形式。同时,我们也要进行反思和总结,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文化观、民族观和历史观,从根源上预防此类行为的发生,让革命先烈和为社会主义建设而付出生命的英烈们能够安然长眠。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应和

编辑:陈晓丹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06/30/758300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