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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并非法治的“绊脚石”

来源:红网 作者:何美 编辑:陈乘 2020-07-19 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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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明网刊发《保障律师权利,是法治的必要前提》一文,其中谈到“在不少人那里,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为案件被告辩护的律师常常被认为是妨碍落实法律的阻力因素,因此也将对犯罪和社会非正义义愤的一部分投射到律师身上。”

的确,现代社会中,不少人认为律师,尤其是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是法治“绊脚石”,他们基于当事人立场,将我们都知道是“恶”的行为辩护为无罪,致使群众纷纷质疑“良心不会痛吗”。

不可否认,一些律师缺少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在司法实践当中颠倒黑白,致使本该锒铛入狱的罪犯逍遥法外,有损公平正义的实现。但这只是各行各业都会有素质低下者的体现,不能一叶障目,仅仅因为少数律师的“坏”而推及整个律师队伍都不好。

平心而论,律师是公正“助推器”,并非法治“绊脚石”。

“罪刑法定”是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恶”只是在道德上与“善”区别的一种称谓,不是法律范畴,到底是“罪刑可免”还是“罪刑难逃”,不能以朴素的道德观评判,还得依靠法律。严格地依照法律治理国家,这是与以任意多变的统治者个人道德来治理国家的人治最根本的区别,否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没有让公民知悉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不但公民得时刻担心着哪天不小心就犯了罪,而且国家公权力很容易沦为无法无天的“私器”。所以,法官如果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那说明被告人“恶”的行为还没有被法律规定为犯罪。

为什么一些“恶”行为没有被法律规定为犯罪?“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由于法律所调控的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多变性,也由于立法者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不能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也不能预见未来社会的发展,法律漏洞不可避免。为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必须对法律不断进行修订,而这一过程中,光靠立法者一家远远不够,需要汇集多方的智慧,其中律师不可或缺。基于职责,律师要认真发掘每一处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材料和法律规定,在法庭上据法力争,保障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过了无数的律师研读与一轮又一轮的激烈辩论,法律在某一领域,能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自然明了清晰。如果法律无懈可击,那皆大欢喜,但如果法律有缺陷,那么立法者就得进行修订。发现法律漏洞,促使立法者修订法律,让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让法治社会稳步推进,仅从这一方面来说,律师也贡献出了自己的智慧。

来源:红网

作者:何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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