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浦东公安分局蔡路派出所,一名12岁女孩来“自首”。这个小姑娘,一边哭,一边跟民警认错:“警察叔叔,我偷了我妈妈的钱,我爸爸叫我来这里。”小姑娘戴着一副眼镜,穿一件粉色T恤,边哭边往窗口挪动脚步。原来,这名12岁的女孩因为从妈妈的包里拿了10元钱,被爸爸带到派出所来“自首”。(9月4日 澎湃新闻)
一名值班民警走到窗口,询问“案件详情”得知,女孩偷偷拿了妈妈10元钱,把钱买零食花完后被爸爸妈妈发现。在询问女孩的同时,另2名值班民警走到派出所外,见到了女孩的爸爸,简单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方坚持要让女儿独自面对自己的错误,接受警察的教育,好好长一次记性。
派出所里,值班民警给女孩上了一次法制课。“所谓‘偷’是指未经他人同意,秘密获取他人物品。虽然你拿的是爸爸妈妈的钱,但是你没有征得爸爸妈妈的同意,一定意义上这也叫‘偷’。”
民警告诫小姑娘:“你爸爸之所以让你过来,就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你面对自己的错误,你把这当作唯一一次可以改正的机会,待会回去以后,好好跟妈妈认个错……”一番教育后,爸爸适时出现,对民警表达感谢后,与小女孩一同离开。
看了这则新闻,可能有朋友会说这个爸爸对孩子也太严苛了吧,不就10块钱吗,何必非要带女孩去派出所“自首”,简直是小题大做。其实,这个爸爸的做法虽然没有必要推而广之,但这种“借力教育”的方法并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家长的良苦用心。
教育关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核心命题。每一件小小的事,恰恰向人们提出一个问题,教育应当给孩子们传递怎样的价值观。好比灌浆期的小麦,阳光充足则颗粒饱满;孩子正处在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第一粒纽扣扣得对错决定人生成败。只有教育的探照灯笔直而明亮,孩子们的未来才会光明而正确;只有大多数人志高昂,知廉耻、懂荣辱,辨是非,社会才不至于“每多随波逐流之徒,而少砥柱中流之辈”。
“教育者,养成人性之事业也。非为以往,非为现在,而专为将来。”蔡元培如是说。眼下开学已有好几天,各方面教育工作都步入正轨。期待社会各方,着眼青少年价值观成长成熟的关键阶段,正确引导、积极教育,为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无论是什么人,从年幼时起就扎扎实实地打下友爱、诚实、懂规矩、善思考以及热爱和亲近大自然的习性和品格,可以预期,当他们长大以后,还有什么环境不能适应、什么知识不能接受、什么困难不能战胜、什么事业不能成功呢?
来源:红网
作者:韩朝辉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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