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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民间借贷成权钱交易“遮羞布”

来源:红网 作者:李瑛 编辑:陈乘 2020-09-07 22: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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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原大队长麻珍德将“小金库”资金人民币4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10万元,以个人名义出借给管理服务单位。不到3年时间,麻珍德按照月利率2%收取42万元高额利息。

通过民间借贷牟利的,麻珍德不是第一个,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前不久,媒体报道称,老板易某某主动向时任S市副市长汪某某提出,以支付借款利息的方式帮助其赚“外快”,汪某某不置可否。2008年6月、2011年5月,易某某两次从汪某某处分别借款10万元、20万元并出具借条。2012年11月,易某某将本金归还,并支付利息20万元,比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高出数倍。

在中国,民间借贷一直就存在,老百姓遇到突发事、急事的时候,手头紧张,向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之间借贷,或者不给利息,或者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极少数领导干部变换花样,把民间借贷视为权钱交易“遮羞布”,通过借钱给管理服务对象,以此谋取利益,这样以民间借贷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违纪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

麻珍德借贷给管理服务对象,月利率为2%,其年利率高达24%,远远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15.4%,如此高的利率,管理服务对象为何要向官员借贷,个中缘由不言自明,那就是讨好、巴结领导干部,以便在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等方面得到官员的帮助,以谋取更大的利益。表面上老板是吃苦了,但他们不是傻子,他们的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的,有了官员的“照顾”,他们一定会获得更大的利益,赚得盆满钵满。

民间借贷不是权钱交易的“遮羞布”。老板找官员借钱,并不是他们急需要用钱,而是为了和官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希望得到官员的照顾,这样的借贷,与其说是借钱,还不如说是变花样向官员行贿受贿。官员以为有了民间借贷这层“遮羞布”,就可以肆意妄为,收受高额利息,获得腐败收益,这注定是黄粱美梦,等待他们的一定是党纪国法的惩治。

来源:红网

作者:李瑛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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