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春交警天价购进口摩托,国产摩托只是看客?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陈乘 2020-09-21 17:43:59
时刻新闻
—分享—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年前购置10辆单价36.76万元的哈雷摩托车引发持续关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购买“经过了正规手续和流程”,但“不清楚”是否有特殊用处。9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会就此召开发布会。(9月20日 澎湃新闻)

毋庸置疑,购置国外进口“天价”摩托车,的确安全性与稳定性要比一般摩托车要好得多,但这绝不是意味着只有价位高的进口摩托车,才能满足交警工作需求,而国产相对价位低廉的摩托车品牌,只能充当“看客”。

尽管从购置“天价”进口摩托车程序来审视,当地公安部门采购行为,并没有违反《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应规定,但是,合情并不等同于合理,合规并不意味着合法。因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国货,这是既有法律的刚性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显然,长春市公安局采购近37万元一辆的进口哈雷警用摩托车,不符合“除外”情形,与现行法律明显相悖。

从国外来讲,大多数国家都对政府采购过程中,购买国货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明确要求,若无特殊情况,美国政府机构必须购买美国产品。比如讲,美国某地方政府在采购政府办公楼门窗时出于价格考虑选择了从国外进口,结果被美国企业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地方政府败诉,迫使该地方政府退货并选用了美国本国产品;韩国在政府采购方面更是堪称楷模,韩国在汽车、信息等领域快速崛起,同自觉、认真地实施政府采购有很大关系。

就国产警用摩托车而言,春风系列、济南轻骑等国产品牌相对成熟,尤其是春风警用摩托车,早在2014年就作为国宾摩托车护卫队,进入公众的视线,在性价比上,完全可以作为政府采购对象,应用于交警执法或日常巡逻,没有任何问题。

要想让国产品牌真正成为政府采购的“主打产品”,首先,要建立问责机制。要修订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建立政府采购问责任机制,比如说,对政府采购国产品牌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给相关采购责任人相应处分等。其次是政府管理人员的转变观念,尽早摒弃“崇洋”心态。此外,还要严厉打击跨国公司,在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还政府采购“一片洁净的蓝天”。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09/21/832184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