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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开车违章诅咒举报者,别拿“压力太大”说事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2020-09-30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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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爆料,9月28日,北工商嘉华学院某教授在微博上自曝违规走应急车道被举报了,为此他诅咒举报人。9月29日,该教授在微博回应称,因最近压力太大导致情绪失控。(9月29日 澎湃新闻)

据悉,这位教授因为早上赶时间上课,开车走了一下应急车道,他以为那个地方本来没有摄像头,谁知道被人拍下来传给交管局,导致其被罚200,记6分。这事本来是他自己有错在先,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是履行法定义务,不但没有错,还应受到交管部门的奖励,可是该教授却在网上骂人家“手欠”,诅咒人家“早日升天”,还“问候”人家母亲。

近年来,网上骂人、斯文扫地的教授大有人在。2008年3月,自认遭到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钟华的恶意批评,北师大教授季广茂在自己的博客上做出强烈反应,宣称要“做回畜生”,并称批评者为“屁眼教授”,连续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近10篇文章予以攻击。骂人最出格的大学教授非北大孔庆东莫属,2011年11月,孔教授拒绝《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采访,并在其微博大爆粗口:“一分钟前,《南方人物周刊》电话骚扰要采访我,态度很和气,语气很阴险。孔和尚斩钉截铁呀答复了一个排比句:去你妈的!滚你妈的!×你妈的!”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为人师表是教师肩负的社会职责,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教授网上骂人,是一种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网上爆粗,与泼妇骂街无异。这哪里还像一个大学教师?何以对学生言传身教?

网上骂人,还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这位教授辩解称“压力太大”,但是,在外打拼,谁没有一点压力?再大的压力,都不是诅咒他人的正当理由。将诅咒他人归咎于“压力太大”,说明该教授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且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被骂的拍照者,依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该教授所在北工商嘉华学院也应积极跟进,对照相关规定,给予涉嫌师德失范的某教授相应的处分,并以此为反面典型,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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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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