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治理力度持续保持高位,但日前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络弹窗仍在传播色情、赌博、暴力甚至诱导自杀等违法信息,成为增大安全风险、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毒疮”。(10月25日 《半月谈》)
国家虽明令禁止部分运营商发布弹窗广告,之前针对弹窗广告也不乏专项治理行动,网上依然存在运营“毒”弹窗的产业链,不少商家为了自身利益,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网络运营商的曝光或点击服务,根据登录者搜索或浏览过的内容精准弹窗。此类弹窗广告往往难以关闭,即使选定“对此类广告无兴趣”或“一周内不推送”,仍频频“霸屏”,让人不堪其扰。而违法弹窗有向线上教育领域蔓延的势头,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精准投放”弹窗广告非法获取用户IP,投放暗含违法违规信息的内容,已然涉嫌过度搜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对此绝不能小觑。而“强迫弹窗”同样涉嫌违法。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具体实践中,指望用户自己以技术克技术的防御不甚现实,部分地方监管部门执法标准不清晰、法律法规滞后,加之投入人力财力有限,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得以浑水摸鱼、逃避监管。与此相对的,经营违法低俗信息弹窗“来钱快”,是不少网站的主要盈利点,不法分子往往一个月能获利数万元,有的甚至短时间内能赚上百万元,而其面临的处罚却相对较轻,很多人接受处罚后重操旧业。
应该看到,利益驱动、处罚乏力、资源有限是当前治理“毒”弹窗的痛点难点,弹窗广告容易陷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死循环。这也是种有力提醒,专项整治确有必要,但形成常态化监督、实时动态防护、用户和管理者互动的合力更为长效,也才能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根治“毒”弹窗,有必要加强部门间技术和执法合作,完善信息屏蔽过滤和监测技术,根据弹窗信息的投放频率、次数等,对相关违法企业及其背后产业联盟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开放高效的监督体系,设置“一键举报”等便捷的投诉窗口,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同时还可以考虑结合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针对弹窗广告方式、标准、经营制定专门规范,从立法上消弭弹窗之害。
来源:红网
作者:孔德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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