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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不能变“招聘歧视”

来源:红网 作者:陶国芬 编辑:张瑜 2021-02-21 2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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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陶国芬

2020年11月,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表,引发网友热议。这份岗位表显示,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有网友质疑,如此招聘涉嫌就业性别歧视。(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网友的质疑,今年1月10日江西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则回应称:部分岗位之所以限制男性,是综合考虑了身体素质与岗位工作强度等因素,因此设置了只限男性的条件。然而,从网友的反响来看,并没有多少人对此回应买单。确实,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岗位从性质上看并没有特殊性,也看不出必须要男性的需求。

不可否认,一些岗位确实不适合女性,比如一些高强度、需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男性身体素质条件确实更为合适,在此种情况下,为了留住人才和稳定人才队伍,只要站得住脚,经得起推敲,优先招录或是限制男性报考无可厚非。但把“特例”随意用在日常的招聘中,就容易造成选人用人的“性别歧视”,导致“招聘启事”变“招聘歧视”,极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损害了女性同男性公平竞争的权利。

一直以来,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受到“招聘歧视”的问题就一直或多或少的存在,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此出台过相关规定、制定过一些“硬核”措施,致力于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也取得一定成效。此次的“仅招男性”事件,却来自于政府单位,这无疑是立了一个反面典型。

政府单位应自觉带好头,率先把选人用人的公平性落到实处,从思想上认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理念,在招聘过程中为女性提供一个同男性公平竞争的机会,让竞争者用实力分高下,而不是以性别论英雄。对确实有性别要求的,无论要求男女,都应做好公开说明,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从根本上得到群众认可,让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来源:红网

作者:陶国芬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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