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指出,当前我国“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为了在斗争激烈的行业内部站稳脚跟,越来越多的“打工人”被迫“996”,“996”也逐渐成为社会默认的一种工作制度。但事实上,“996”是披着勤奋外衣的违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也对加班时间进行补充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996”成为常态,是企业暗中支持的结果。每当夜幕降临,企业将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当做是员工拼搏奋斗的勋章,并认为这是企业发展的好兆头。然而,工作时间从来不是衡量员工勤奋程度的指标,也不是决定企业成功的条件。
如何改变整个社会顽固的“996”?从监管企业开始,刻不容缓。通过监管企业,从源头上制止“996”的工作制度,提倡按时上下班,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监管不能只是空喊口号,要从上到下落到实处。每一个部门都必须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分内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且对不服从者严厉惩罚,坚决维护良好的工作制度。
杜绝“996”,不能仅仅依靠监管的力量,员工自身对于“996”工作制的抵制也相当重要。
首先,面对“996”的心态亟须纠正。“996”不应该成为标榜的行为,按时下班并不代表不努力。到达下班时间,如果有同事选择加班,而你本人当日的工作已经完成,请从容收拾背包,安心下班。工作时间不是衡量工作能力的要素,工作效率才是。低质量的勤奋是伪装的懒惰,请不要欺骗自己。
其次,要搞清楚,工作不只是人生的全部,它应该是多姿多彩的。工作狂并不是一个美称,能够将生活和工作完美平衡的才是真正的强者。工作时间专心于自己的任务,休息时间将其抛之脑后。做一个快乐的“打工人”,才能以积极的心态投身工作。
文/罗杉泓(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罗杉泓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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