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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禁止进电梯入法,并非治本之策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陈乘 2021-07-22 1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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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睿鸫

7月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聚焦公众较为关心的如何设置电梯最低保修期、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如何破解电梯“老龄化”等问题展开。其中,能否立法禁止电动车进电梯引发了大家的热议。(7月21日 《南京日报》)

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基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频发公共安全事故,南京市率先在全国实施立法,用严格的法治,来防范公共灾难,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实际上,电动车禁止上楼,国家层面并不缺乏制度法规,以及惩罚手段。近年来,国家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先后出台系列公共政策。公安部于2017年12月就制定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最近,应急管理部又隆重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从现实来讲,纵观近年来电动车进电梯,所引发的公共灾难,其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因素,惟有找出根源,方能找出治本之策,做到药到病除。

一方面,公共服务严重滞后,是导致电动车事故频出的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小区没有充电设施,又容易丢失,普通老百姓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入户,颇有无奈之举。倘若“一刀切”地禁上电动车进电梯,既不方便群众出行,也不能体现城市公共治理智慧。

这就要求把着眼点,放在充电源头问题上,将电动自行车充电纳入公共服务议题。在建和未建小区,将此类公共设施配套纳入规划设计当中,地方财政抽出专门配套资金,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明确专人值守巡查看护,并在公共空间设置防爆充电柜等;小区物业引入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阻止系统等。

与此同时,电动车公共灾难事故屡发,根源在生产企业、销售以流通等环节,层层失守。个别企业擅自降低标准,生产不合格电池;为降低成本,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当然,也有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拆除了短路保护装置,引发线路起火等。

国家层面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应及时堵上制度“短板”,执法“盲区”。具体点讲,制定电动自行车电池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相关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非法改装,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电池,规范商家销售行为;消费者也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唯有生产企业、销售商、使用者各个链条共同发力,才能保障公共安全,从而让电动自行车健康安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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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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