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红峰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答网民关于“防治生活垃圾污染应避免‘只管门前雪’”的建议,指出按照《固废法》规定,随意抛撒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500元。(7月23日澎湃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破解“垃圾围城”,宣传激励惩罚“三驾马车”缺一不可。
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这一点也不假。据统计,我国每年都有价值250亿元的资源被白白浪费了,这些资源既不是石油,也不是天然气,更不是高科技产品,而是我们每个家庭每天都在产生的生活垃圾。如我们经常随手丢弃的废干电池,全国每年就有60多亿只,里面总共含有7万多吨锌、10万吨二氧化锰。由于我们没有将垃圾进行适当的分类回收,不仅使那些可利用而没有得到利用的废弃物成为二次污染的源头,而且还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如果真正把垃圾分类做到位,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又能实现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既可以节省垃圾填埋的土地、焚烧的费用,又能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就业。
如何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使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成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有关部门要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行力度,在更多的村(居)小区设立分类垃圾箱,如日本为推行垃圾分类,进行了约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用小学生来教育大人。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有留日学生在博客中称,自己到日本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对利用回收资源进行再生产的企业进行政策鼓励,以引导更多的企业利用回收资源,建议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尽快在用地、税收、物流、科研等方面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扶持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各地还可采取“垃圾积分兑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做法,巧用经济杠杆、实行“以利攻利”,让垃圾成为居民身边的“银行”,唤醒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正确地参与垃圾分类,一起为居住的环境更美而努力。
发达国家垃圾处理实践表明,其中的70%垃圾可以回收,成为再生原料供重复利用。垃圾是唯一在增长的资源。垃圾分类成效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程度。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倡导和投入。但有些地方垃圾分类“雷声大、雨点小”。由于没有奖励,也没有惩罚,有些市民看到别人都混合扔垃圾,愿意主动去分类的人就不会多。以前,我国有关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主要是激励性质的,如果想让个人去履行自己的环境责任,还需有约束性、惩罚性措施。而2020年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的出台,则明确了公民垃圾分类的法律责任。
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培养是一个过程,宣传、激励和约束的手段缺一不可。约束就是通过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并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法治执行力。只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宣传、激励和法律的手段三管齐下,不久的将来,我们即可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还可以靠自己的垃圾赚钱——而不是简单地将垃圾埋在巨大的垃圾填埋场里。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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