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一女子被剃秃头承认出轨的视频及聊天截图热传。11日,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冯某与韩某某系夫妻关系,8日23时许,因家庭矛盾冯某对韩某某实施殴打,并使用理发器剃掉其头发致韩某某受伤,随后又拍摄照片、视频发布到网上,高新区警方已对冯某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8月11日《新京报》)
该事件从被爆出开始,就引发了大量围观和讨论。不少人认为,该女子被殴打和剃光头都是咎由自取。这种看法忽略了冯某暴力行为本身的不当,反将矛头指向受害者。对此,笔者想说:受害者有罪论应休矣。
网友以受害者有罪论的角度去看待事件,已经偏离了事件重点。这起事件中最值得人们关注的,应该是冯某的暴力行为,应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的也该是冯某。可部分网友却忽视了冯某暴力行为给受害人韩某某带来的伤害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反将矛头直指受害人,这完全偏离了事件重点。
以受害者有罪论的角度去看待事件,也是完全主观臆断的行为。该事件中,在受害人澄清自己是被逼迫才承认出轨的情况下,网友们仍主观上认为受害人在说谎,认为就是因为她出轨了,冯某才会殴打她,将韩某某被侵害的原因,都归结于一个未被证实的“出轨”上,主观上给韩某某定了罪。
每当有女性遭遇强奸时,就有部分网友对女性的穿衣打扮指指点点,指责其穿着暴露,吸引了罪犯。有学者做过相关研究,而研究结果却显示,那些遭受强奸的女性,当时的衣着都十分普通。我们习惯于认为坏事发生在坏人身上,好事发生在好人身上,所以当某个人遭受不好的事件时,人们会认为他自己身上也存在着某种问题。我们常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是一个巴掌拍在脸上的时候也会很响。这种惯性思维在很多时候都是不成立的。
网友以受害者有罪论的角度去看待事件,暴露了其价值观偏离的本质。无论事件中的受害人韩某某是否真的出轨,这都不能成为冯某实施暴力的正当理由。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和《婚姻法》第四十三条中的规定,家暴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且《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显然,冯某的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任何理由都不能为其开脱罪责。
韩某某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她不仅遭受了冯某的殴打、侮辱,同时还承受着网友的言语暴力。我们该关注的应该是事件本身,该受到谴责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人。那套受害者有罪论应休矣!
文/秦丽雪(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秦丽雪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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