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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窗帘纠纷打人被行拘”是一记文明警钟

来源:红网 作者:胡辉 编辑:刘昱 2021-09-05 2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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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辉

记者今日从广铁警方获悉,近日,男性乘客刘某在长沙南开往深圳北的G6011次列车上因窗帘开合问题与乘客周某发生争执。刘某一时冲动,用手击打周某面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深圳铁路警方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9月5日《信息时报》)

为了一扇窗帘的开合,引来五天拘留处罚,何故?原来,8月30日,刘某和妻子范某从长沙南站乘坐G6011次列车前往深圳北站,因为坐在靠窗座位的范某觉得阳光刺眼,便拉上窗帘。但后座位的周某想看窗外风景,又拉开了窗帘。随着两人不停地打开、关闭车窗窗帘,范某和周某发生了口头争执。刘某看到妻子范某被周某辱骂,十分气愤,三人争执越来越激烈,最终才有了刘某的挥拳相向。

高铁之上,我们总不可避免会遇到这样的需求矛盾。范某和周某一个想防止阳光刺眼,一个想看窗外风景,他们对窗帘的要求本无对错之分。置于公共环境之中,对公共资源如何合理配置和使用需要必备的文明素养,而且要学会换位思考。在摩擦面前,良好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试想:如果范某和周某能好言沟通,彼此谦让,一个窗帘又何至于引发这么大的纠纷?

窗帘打开还是关上,是一个文明的考题。纵观整个事件,如果周某能理解范某被阳光刺眼的感受,能懂得换位思考,就不会对这样一位邻座女士咄咄逼人、毫不让步;而刘某虽然为妻子打抱不平,在周某执着于看窗外风景时,也应保持理智,以理服人,不应该在情绪之下动手打人。更不应该在列车长建议两人换到阳光晒不到的空座位上时,仍因为受不了一时之气,做出偏激的行为来为妻子“维权”。

高铁之上,非法外之地。因为窗帘引发的纠纷不是个案。此前,也曾有大妈在高铁上拉窗帘被小伙打的事例。因为每个个体的需求不一,如果每个人执着于一己之私,无视规则和文明,那么,类似的摩擦就永远没有休止符。如,乘客抱怨高铁上婴儿哭闹被家长怒砸、男子动车不戴口罩还打人、女子动车上将开水倒入前排乘客衣领等,不都是因为小事而引发的纠纷吗?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最终只能让当事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这不,因为窗帘纠纷在高铁上打人,刘某被深圳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是一记文明的警钟,警醒我们,遇事需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份怨怼。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为了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勇,却关上了文明的窗。

来源:红网

作者:胡辉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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