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因为演出遭到举报而取消,歌手宋东野10月11日深夜在微博发长文喊冤,称自己要始终坚决捍卫自己合理合法工作的权利。2016年10月13日,宋东野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控制。目前,宋东野的微博已被禁言。
宋东野发布的上千字长文,不但没有得到网友们的同情,相反,引起了网友的强烈抵制,有网友将宋东野发布的内容大致概括为“我虽然吸过毒,但我接受了惩罚”“艺人不好当,我是因为脆弱才吸毒”等等,简直毫无反思之心,又无悔改之意。
一方面,宋东野根本没有认识到吸毒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他的逻辑里,他吸毒的原因更多的在于做艺人的压力和痛苦、贩毒者有预谋的引诱,而非自己意志的不坚定。在他看来,自己只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受害者。
在我国,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是因为制定法律时已经考虑到吸毒者可能受人引诱,而且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等原因,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吸毒者只是受害者,相反的,吸毒者的大量存在和对毒品的传播,导致了毒贩们永远都有着依靠贩毒非法牟利的可能,而吸毒者们的毒资又变成了毒贩们的一颗颗子弹,打在了缉毒警察的身上。
禁毒民警是公安队伍中最危险,牺牲最多的警种之一,2017年以来全国有30余名禁毒民警牺牲,60余名禁毒民警负伤。很多网友在宋东野的微博下评论,“如果你能让牺牲的禁毒民警死而复生,你就可以重新做艺人”,这虽是宋东野挑战公众底线导致大家说出气话,但是缉毒警察的牺牲无疑是不可逆的,公安干警在禁毒方面的“付出”和吸毒艺人的“复出”相比,孰轻孰重,公众不辨自明。
另一方面,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高于普通人。但很多的艺人只是一味地享受着艺人身份给自己带来的光环和利益,却不知使用更加严格的道德法律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表率。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拥有大量的粉丝,收获无数的喜爱,就有责任对粉丝以及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提供正确的导向,而不是在字里行间和言语中透露出对法律的漠视和对自己的纵容。
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这一通知便是直接释出信号——对于劣迹艺人,做人可以重新开始,做明星不行!允许其重新做人,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而不允许其复出做明星,便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和对公序良俗底线的坚守。
宋东野这场自我感动式的“卖惨”,完全看不出对法律的尊重,对奋斗在禁毒一线的禁毒民警的尊重。相反,我们只能看出其极致的利己主义和已经败坏的私德。这样的卖惨,执法机关和队伍不买账,人民群众更不会买账。吸毒的行径,不允许洗白,也不可能洗白!
文/马嘉梁(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马嘉梁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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