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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遛的是“放飞”的品德

来源:红网 作者:覃雪萍 编辑:刘昱 2021-10-31 21: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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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北京朝阳,一住户孙某在小区内遛狗经常不拴绳,附近居民报警后民警对其进行教育。但孙某拒不配合,辱骂民警,随后孙某丈夫冯某还殴打民警。这对夫妻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刑拘。(10月29日 人民网)

遛狗不牵绳这事儿已经见怪不怪,因为遛狗不牵绳引发的惨剧更是数不胜数。河南80岁老人在小区遛弯被两条大狗咬伤;湖南10岁男童瑞瑞被一只阿拉斯加犬严重咬伤;杭州徐女士为了防止一条没牵绳的狗伤害自己的儿子被狗主人殴打……遛狗的主人不对自己的狗进行管束,任由其造成公共安全问题、环境卫生问题,错的不是狗,反而是狗主人。狗的得失反映的是狗主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个人品德问题。

“文明养狗”的社会呼声已经存在许久,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规范养狗行为的措施实行。从大到各市、小到某个小区出台相关规范养狗的管理条例,以及从今年的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被视为违法行为,这些措施和规定都表明了“文明养狗”应该是一个社会共识。

但是为何狗伤人、狗破坏环境、人因狗起冲突的事件还是频发不断?从小的方面来说,或许是狗主人“爱狗心切”,不愿意给狗狗套上“枷锁”,想让狗狗获得最大的“自由”来彰显自己的爱意;从苛刻的层面来看,这说明狗主人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错把社会公共空间当做个人任意作为的场所,“只要不出事怎么做都行”;从社会管理机制的角度出发,则暴露出关于养狗方面的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相关的惩戒措施太轻不足以让人引以为戒。

遛狗牵绳看似是对狗的约束,实际上是在规范人的行为。我们的惯性思维是谁犯了事找谁,然而狗咬了人我们不可能找狗理论,也不能每回当此类事件发生后狗主人简单赔偿道歉后了之。所谓“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只有狗主人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如果养狗就要承担起一份管束的责任,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不给狗有扰乱公共秩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能性,才能不让“狗咬人”成为新闻,才能使社会对养狗的容忍度提高,才能让宠物成为人们真正的心灵伴侣。

狗狗一直被大家称作“人类的朋友”,养狗也是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是“文明养狗”也应该是每个人的义务。遛狗时拴上狗绳,没有多难,不要让一条“绳子”让自己被捆绑上“失德”的污名。

文/覃雪萍  (四川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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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雪萍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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