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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之星·视评 | “三有”名录除名野猪?只为平衡人与自然

来源:红网 作者:甘楚楚、赵欣悦、阿凯拉·卡哈尔 编辑:刘昱 2021-12-19 1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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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视频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在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之后,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了。从名录调整的基本原则来看,将野猪剔除出“三有”动物名录是国家在充分考虑近年来野猪与人相处的现实情况之后,为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而采取的一项基本措施。

首先,自2000年被评入“三有”动物之后,野猪的数量经过一定时间段的保护后,现已超出正常水平,其种群可以在不通过人类外在干涉的情况下保持自我的种群延续。同时,野猪的数量上升也早已超过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临界值,如果再对其种群进行过多的人为干涉,盲目的让其数量上升,则会过犹不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

其次,野猪种群的数量疯狂增长,促使其栖息的范围也不断扩张。近年来,多次出现了野猪糟蹋庄稼,闯入室内伤人事件。给部分地区的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根据相关统计,仅在南京一个城市,就曾因野猪上了12次热搜,被戏称为“野猪之城”。据甘肃省陇南市野保站统计,仅陇南地区在2016到2020年就有12人死于野猪攻击。据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野猪等野生动物伤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查,在多个省市开展了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并且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与《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等各项保障措施,以期保护老百姓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总而言之,本次将野猪剔除出“三有”动物名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和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缓解人畜矛盾,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以从根源上解决人与野生动物保护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当然,从保护名录中“除名”,并不意味着要将野猪“赶尽杀绝”,更不意味着人们可以肆意捕杀野猪,野猪作为野生动物,仍受国家保护。因此,对于新情况下的野猪问题治理,各地部门需多加重视野猪与人的矛盾,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解读新形势。各部门只有学会合理运用保障政策,在因地制宜地进行动物保护的同时,限制野猪的栖息地的范围,让它们与人保持合理的距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甘楚楚、赵欣悦、阿凯拉·卡哈尔

学校: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来源:红网

作者:甘楚楚、赵欣悦、阿凯拉·卡哈尔

编辑:刘昱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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