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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主播卖货被举报,莫让孩童成捞金之匙

来源:红网 作者:孙浩岩 编辑:刘昱 2021-12-21 1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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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直播间内,10岁左右小男孩熟练地介绍货品,“超级大爆米花有三种口味,藤椒味、奶油味、焦糖味……”近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接到举报,有一零食超市利用未成年人直播卖货,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对涉事家长进行教育,对涉事直播平台进行约谈并整改。(12月21日 澎湃新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国家网信办颁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很显然,该超市带货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条文,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侵害国家与社会的公共利益,违背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必须坚决予以整顿。

首先,未成年人主播出现,与自身涉世未深,监护人的缺位、失位密不可分。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极易被网络中传递的拜金奢靡、物质至上的价值观带坏,养成急功近利等错误人生观。家长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不少家长认为,让孩子早早参与直播,既可以锻炼孩子能力,还能早早挣钱。实际上,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家长在监护未成年人上,要站在首位,鼓励孩子早早放弃学习主业,去带货直播,这样无疑是监护职责的缺失,缺乏对孩子正向的引导,成为儿童主播出现的诱因。

其次,直播平台的管理失责,也助长了未成年人直播风气。该事件中,在儿童主播协助下,直播间观看人数从一千人迅速涨到近两万人,这样的结果,与直播平台监管缺位不无关系。不少主播平台想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将未成年人看作赚取流量的工具,殊不知这样的“小聪明”,将会给自己带来巨额的罚单,严重败坏了直播的风气,扰乱正常直播秩序。

据《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已到达1.83亿,在所有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比例达到42.5%,新一代“直播大军”的出现,需要社会上下加以关注。家长需要合理规划好孩子的上网时长,并合理引导孩子养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学校等单位要定期开展“网络教育”等宣传活动,教育未成年人正确网络理念;相关直播平台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严格管理直播内容,确保内容的合法性;有关部门要开展定期巡查,形成常态化行业监管。长此以往,才能将直播管理引入正途。

“清朗·暑期未成年网络整治行动”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严肃整治“儿童直播炒作”,为直播平台的未成年人问题立好规矩。孩子们的童年生活,理应是单纯、天真的,不该早早被功利所左右、被流量所捆绑,孩子绝不是捞金的宝贝钥匙。

文/孙浩岩 (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孙浩岩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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