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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刘学州式悲剧,福利机构能否再主动些?

来源: 红网 作者:马长军 编辑:张瑜 2022-01-27 22: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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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军

1月24日凌晨,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文中细述了他的成长经历、寻亲历程,以及最近与亲生父母从相认到决裂的过程,并在文末透露出了轻生念头。当天上午,海南三亚市110指挥中心向媒体证实,刘学州确认于当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就这样带着悲伤离去,让人深感痛惜。相信,大家也都会坚决支持有关部门顺藤摸瓜深入调查,对那些涉嫌犯罪的人予以严厉追查。不过,在此事中,还值得探讨的一个议题是:避免刘学州式悲剧,福利机构能否再主动一些?

自4岁失去养父母后,刘学州成为事实上的孤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4条、第96条,在未找到合格的监护人之前,也就是说,在找到亲生父母之前,甚至在未被亲生父母接纳之前,15岁尚未成年的刘学州,法律上仍然需要民政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职责。如果相关福利机构工作再主动些,这场悲剧也有可能避免吧。然而,我们现在知道,这孩子一直感到孤苦无依,他失去亲生父母的支持而倍感绝望。我们没有得到当地民政福利机构对刘学州的支持信息,是因为刘学州养父母的亲戚不懂得法规而未求助于当地民政福利机构,还是当地基层以及民政部门忽略了这个孩子?或者,相关报道忽略了基层组织以及民政部门对孩子的支持?

在这个悲剧发生之前,我刚刚看了一部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为你找个家》。故事的主人公在女朋友远走异国他乡之后,独自抚养孩子。不幸的是,他患上不治之症,年仅4岁的孩子必须送人领养。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他在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认真地为4岁的孩子选择合适的领养家庭。福利机构不仅向求助者提供领养家庭信息,还派出专业的工作人员陪求助者去候选家庭实地考察。而且,根据相关法律,福利机构在孩子被领养后,也有责任追踪孩子在领养家庭的生活状况,尽力保护孩子,直到孩子成年。这个案例对我们的民政福利机构管理是否有一点启示?

就事论事,如果对刘学州本应负有监护责任的当地福利机构,没有放任一个未成年人流落社会,或者能够帮助孩子跟亲生父母沟通,在这个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充分的支持,即使孩子没有得到亲生父母的接纳,他仍然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而不会轻易放弃他对这个世界曾经的珍惜和希望。

也许,相关福利机构人员不足,缺乏比较专业的职员,比如儿童监护法律服务人才和孤儿心理辅导专业、教育专业方面的人才等等,甚至相关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并非来自福利管理专业,有些还是临时的爱心志愿者,业务并不熟练,对相关法律掌握得也不够。或者也可以说,某些福利机构难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只是勉强照顾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而已,而这,显然是不够的。

我相信,很多福利机构的服务人员都很有爱心,事实上我们也经常通过媒体报道,了解福利机构服务人员的自我牺牲和真诚奉献,很多故事感人至深,他们值得我们敬仰。但是,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都属于最弱势的群体,尤其很多未成年人,需要的不只是生活上无微不至的悉心呵护,他们要步入更广阔的社会,他们有各自的特殊背景,需要更专业的支持。

很多地方的福利机构的确力不从心。据了解,一些县级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只有十来个人,从业服务人员也就几个,基本没有法律、心理和教育方面的专业人员。可能,一些地方福利机构对寄养或者领养儿童没有日常跟进服务,似乎也就没想到配备什么专业人员。

显然,各地民政社会福利机构,有必要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以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增强服务责任意识,更专业地为那些失去家庭支持的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素养的爱心志愿者参与社会福利机构服务。

我想,如果未成年的刘学州早一点得到较为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他也许会更加坚强坚韧,他可能会做出更好的选择,过上他应该拥有的人生。

来源: 红网

作者:马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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