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坤
1月28日杭州《都市快报》报道了河北邯郸一名11岁小学生被4条狗咬死的事件,文中提到死者的奶奶极度悲痛,也报道有群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事在当地“震动很大”。这件事确实震动人心,因为致害的一方是四条狗,受害的一方是一个只有11岁的小学生,它把当前人与狗之间可能会发生的凶险,非常鲜明地暴露出来了。一个孩子遭遇了如此悲惨无助的情况,这拷问着所有人,狗都是人养的,人为何反受如此之害呢?
虽然当时狗杀人的具体情形还无法得知,但是根据常识人们可以推断,在人与狗相逢之后,遇害的那个孩子想逃避而没有机会,作恶的凶犬却有机会行动无阻。是什么给了恶狗那么多的机会?人命关天,显然事件的背后存在一些深刻的漏洞。
我们应该重视当地在具体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比如肇事狗主养的那四条狗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件。还要看到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当前对于狗伤人甚至狗杀人,不仅缺少专门的一部法律,甚至还没有专门的针对性条款,导致对于因养狗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还缺少震慑。
还有更深刻的漏洞存在。包括这次邯郸的狗患事件在内,当今中国狗患频发的基础性原因,在于已经高度集约化生存的人和过度自由散乱的狗挤在了同一空间之内。人给了狗过度的自由,狗有咬人和污染人居环境的本性,随后就是人反受其害,人狗冲突普遍存在,恶性事件也不断出现。
这些漏洞得以存在,背后是观念的滞后。当前很多地方的养犬管理理念,还停留在默认狗可以过度自由散乱生存的旧思维里,和已经前进的社会现实之间是错位的关系,也往往导致实际管理处于困境。既然狗是人养的,狗依附于人附属于人,那么随着人的生活状态越来越集约化,养犬管理和养犬行为也应当走向高度集约化,而不是相反。
堵住这些已经找出来的漏洞,有很多事情应该做。在集约化的管理方向上,浙江杭州、河南洛阳、河北承德和云南文山等地,近几年对遛狗的管理就是在限区域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时间上的限制,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开端。还可以继续探索一些实招,比如可以像一些学校的运动场在特定时段向社会公众开放那样,选择小区外的绿地等一些合适的地方设立限时开放的、适合狗等宠物活动的场所。让狗在室外的活动集中在小区外的绿地等自然环境里进行,既为解决狗在小区内为害的问题提供了条件,也可以释放狗的天性。
破解狗患问题,一个关键之处在于要有一些地方能率先在实践中蹚出效果良好的治理路子,为其他地方形成好的表率。与改革开放初期探索经济发展之路相似,当今探索破解狗患的社会治理之路,也应该提倡宽容,允许一些地方进行灵活的探索,允许一定的差异存在。只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方向,探索者也不要有太多的顾忌。
来源:红网
作者:王爱坤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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