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越(黑龙江大学)
7月21日,“云南男子控诉父亲家暴烧死母亲案”一审在云南曲靖中院开庭审理。2021年11月25日,年仅20岁的云南宣威人陈昌雨在微博上发布视频,控诉“父亲烧死了母亲”。在他的讲述中,40岁的母亲禹秀英常年被父亲陈某卫家暴,离家出走很多次,又无奈回去,最后被泼汽油烧伤去世。(7月23日《中国新闻周刊》)
据陈昌雨的叙述,陈某卫经常会无端殴打母亲,他自己也会因为一些小事遭受到父亲的辱骂殴打。禹秀英多次想通过外出打工逃离,但每次都被劝回。她为了家庭一再忍让,最终却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她”宁愿继续忍受痛苦,也不彻底逃离家暴?
无非一个“丑”字。亲族觉得这是丑事,不该宣扬在外,有辱门楣;父母觉得这是丑事,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忍一忍算了;就连她们自己都觉得是丑事,是自己的过失……
但家庭暴力不是所谓的“家丑”,而是违法行为,施暴者不能只被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人们在一次次权衡和犹豫中选择沉默,家暴在一次次沉默中愈演愈烈。
家暴的主要受害者是女性。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家庭暴力,包括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并且,家庭暴力不算罕见,互联网上实名举报某男子家暴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真正能逃离家暴的女性却是寥寥。救援者往往因为家庭内部矛盾的隐秘性而踌躇;受暴者被名为“忍一忍会好的”的麻绳捆住手脚,又被“家丑不可外扬”的破布掩住口鼻;只有施暴者“洋洋得意”,让家暴的种子在阴暗的角落再一次壮大。
遭受家暴的女性踏出远离家暴的第一步,需要来自家庭的支持和鼓励。2021年联合国人口基金发布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定量调查报告》中研究发现,在遭受了伴侣暴力且寻求帮助的女性中,35%的人告诉了家庭成员,只有25%的女性得到了来自家庭的完全支持,45%的人受到的是责备、漠不关心,或被要求保持沉默。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容忍并不能让家暴消失,来自家庭的完全支持是女性远离家暴的最大底气。
遭受家暴的女性想要彻底摆脱施暴者的控制,离不开法律的健全和普及。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家暴入刑无疑有助于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遭受家暴的女性想要走出家暴的阴影,需要社会的理解和政府的帮助。很多女性在脱离失败的婚姻,逃离家暴的丈夫之后,又遭受到了社会的冷眼和歧视。常年处于被否定的环境让她们身心疲惫,严重缺乏自信,做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家庭主妇的她们很难再找到适合的工作,在人才市场上被挑拣,这让她们重新实现自我价值的道路困难重重。社会应予以理解,政府加以扶持政策,为她们提供一些适合的岗位和工作机会,帮助她们重拾自信,早日摆脱家暴的阴影。
家暴不会因为文化程度的不同,社会地位的高低和有无话语权而被套上枷锁,女性不能对家暴报以侥幸心理。被前夫烧伤致死的女网红拉姆;被丈夫在洛杉矶街头当众殴打的女明星黄奕;被丈夫打到“满脸伤痕,眼镜碎裂”的女记者马金瑜……她们的遭遇都在向我们诉说着家庭暴力的可怖。
由此可见,让女性彻底摆脱家暴,给予她们对家暴说“不”的底气,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妇女救助组织和家庭个体联动起来,为女性提供一条安全摆脱家庭暴力的路径。
指导教师:杨悦
来源:红网
作者:胡越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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