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未联系、告知未成年人监护人入住情况,一经发现必将严惩。近日,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11家旅馆业因未落实“五必须”被警方查处。(12月28日《南宁晚报》)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杜绝旅馆酒店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旅馆业必须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五必须”。广西南宁11家旅馆业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因未落实“五必须”而被处罚,敲响了安全警钟。笔者认为,保护未成年人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才能倒逼旅馆业规范经营,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道安全屏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21年5月,公安部制定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的“五必须”,即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可以说,公安部制定旅馆业“五必须”的目的,既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举措,便于监督执法,更是为了堵住旅馆业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让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失去“庇护”的场所,形成一道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的安全屏障。
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旅馆经营者经营管理者唯利是图,为了赚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对未成年人入住,不进行严格的身份信息查验,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形,也不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甚至迫于违法犯罪分子的威胁,对违法犯罪分子携带未成年人入住不敢过问,即便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予阻止,而是极力隐瞒。以上现象,“五必须”落实成了一纸空文,旅馆酒店则成了“窝藏”违法犯罪分子的肮脏场所。
旅馆酒店之所以不落实“五必须”,与执法不严有着很大的关系。一些旅馆酒店墙上挂着“五必须”,却不见执法人员来检查或暗访,或例行检查仅仅是走一下过场,对不落实“五必须”的情况,也只给予批评教育等轻微处罚而已,根本就起不到震慑作用,在侥幸心理和利益驱动下,旅馆酒店便会对“五必须”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容留未成年人住宿。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动真格,对辖区旅馆进行全面检查,对11家未落实“五必须”的旅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此举打消了旅馆酒店的侥幸心理,倒逼其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了安全漏洞。
笔者认为,执法必严,才能维护法治尊严和权威,保护好孩子,让法治真正成为未成年人的保护神。期待各地公安机关敢于动真格,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不落实“五必须”的旅馆酒店,充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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