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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偷拍”问题,必须回归法律框架

来源:红网 作者:王嘉权 编辑:刘昱 2023-07-17 17: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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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权(黑龙江大学)

近日,网传重庆地铁上一男生母亲怀疑女子用手机拍她儿子,用水壶将女子头砸出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被打女子送医治疗。目前,重庆警方已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7月16日 澎湃新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人都有摄像头”成为了生活的常态。但我们在用手机记录美好生活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此进行着偷拍的违法行为,诸如地铁站、火车站、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更是成为滋生“黑暗”的高发区。举起手机害怕误会,面对手机维权害怕尴尬,当越来越多的偷拍行为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公众对于“偷拍”一词更是格外敏感。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偷拍行为属于违反《民法典》中规定的侵犯人格权行为。多数情况下,在公共场合内,无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未经对方同意的拍摄,都构成侵犯被拍摄者生活安宁权与隐私权。如果拍摄内容涉及隐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无论发生在什么场所,无论发生在什么性别的人身上,偷拍都违背了他人的基本意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依靠偷拍滋生的黑色产业链条的出现,导致违法行为可以牟利,偷拍,俨然成了生意。在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上,淫秽色情内容的传播又反过来刺激了偷拍偷窥的发展。打击偷拍行为,这不仅是对被侵权者的保护,更是社会的共识与法治社会不能退让的底线。

当遇到正当权益被侵害时,我们鼓励大家积极维权,但维权也要讲究方式方法。维护权益的正当性恰恰体现在每个人不应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且不说该事件中女子是否偷拍,在未经相关部门查明前,男子母亲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这样的处理问题反而有违“维权”的本意,还可能会造成侵权。同时,地铁、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时,处理办法也要合乎规定,处理问题不能简单粗暴,谁闹谁有理的处理办法行不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一切超出法律框架外的行为都可能让事件的处理变得混乱复杂,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与被侵害人权益的维护。

偷拍事件的多次出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面对偷拍等违法侵权事件,更需要公权力的及时介入。这需要相关部门不嫌细碎、不怕麻烦地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对偷拍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对相关情况予以及时通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只有让偷拍者得到严惩,才能更好地让无辜者得到保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偷拍等行为原则上属于“告诉了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他人隐私在网络空间肆意传播,已经不仅是对被侵害人隐私的侵害,更是给网络空间带来了巨大影响。再加上个人取证困难,这也导致很多人维权受阻。因此,检察机关针对恶劣事件有必要依职权提起国家公诉,这能更好地解决案件当事人的“维权难、取证难”等问题,强化对违法犯罪的治理问题。

镜头翻转的背后,可能是对个体权利的侵害,而法律始终是被侵权者的底气与武器。

来源:红网

作者:王嘉权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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