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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跪地爬行?教育惩戒需讲尺度和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杨心怡 编辑:刘昱 2023-05-14 16: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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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心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近日,一段关于徐州贾汪区某中学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据视频中所显示,这名老师让学生在操场上跪地爬行,被指责施暴行为过度。对此,贾汪区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对两名学生开展心理疏导,责成学校和相关教师向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相关涉事教师已停职接受调查,该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5月12日 中国新闻网)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人类灵魂塑造的工程师,他们不仅是知识思想的传授者,更是道德行为的示范者。因此,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职业伦理道德,对学生给予尊重和关爱,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学生施以体罚以及精神上的虐待,这是教师工作者不可触碰的红线,也是教育事业最根本的底线。

显然,在这件事中,涉事教师没有遵守教师的职业伦理,没有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对学生采取了错误的教育方式。“体罚学生跪地爬行”,这不仅仅是对学生身体上的过度惩罚,更是践踏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将给学生心灵带来伤害。除此之外,此类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影响到人们对教育行业的信任。面对这种行为现象,我们应严厉批评并进行深刻反思,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不可否认,在中国教育历史中,“体罚教育”这一现象并不罕见。古代私塾教育中,“打”是私塾学规及教师严厉的重要体现,这与传统儒家伦理观念所褒扬的师道尊严理念分不开。受到这一观念的影响,如今部分家长和老师仍秉持着“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育人观念。但教育惩戒是与时俱进的,是随着时代发展、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的。教育惩戒的本质不是为惩罚学生、显示师长威严而行,而是为落实立德树人的初衷,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帮助学生更好成人成才而行,这与“简单粗暴”的体罚不能混为一谈。

在此次事件中,仍有不少疑问的声音:难道面对一些“熊孩子”,教师不能给予严厉的惩戒,只能由此放任不管了吗?当然不是。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有尺度和温度的惩戒,有助于受教育者认真对待、反思自己的错误,培养其责任感和尊严感。

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将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三种,分别是: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针对这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惩戒。与此同时,法律中还明确和细化了教师禁止实施的不当教育行为,其中包括“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等八项规定。有了统一的《惩戒规则》,教师对与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惩戒就能把握住尺度,惩罚得当,也有利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当然,教育惩戒要有尺度,更要有温度。教育惩戒权并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有了《惩戒规则》做支持,也不能任性地使用。对于惩戒的方式,面对不同个性的学生,必须因人而异,既要把握好度,更要充满温度,要从教育本质出发,给予他们尊重和关爱才是根本,要做到“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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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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