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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口违法骑车58次罚款2900?“敛财式”罚款当刹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23-10-12 16: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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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近期,上海一名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称,自己于10月8日接到交警通知,说从2021年10月到2023年5月存在58起交通违章,需缴纳罚款2900元。 随后该网友下载了上海交警App,发现自己的违章均为骑自行车在同一路口处走到机动车道(电子摄像头抓拍),总计持续一年半,5月份之后没有继续违章是因为搬家了。 10月9日,记者联系该网友获悉,该网友此前从未收到过警方的短信或者电话提示,所以才会在同一路口反复违法。(10月11日《极目新闻》)

上海市这名男子两年内在同一路口,58起交通违章,罚款高达2900元。由于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违章记录,这难免令人生疑,当地交通执法部门是否靠此“增加罚没收入”,变相成为 “敛财式”罚款。

首先,作为自行车骑行者违法,次次顶格罚款是否合情合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这意味,58次罚款2900元,每次罚款50元,属于顶格处罚。就骑车者违章而言,由于没走非机动车道,当然需要处罚,但没有必要施以顶格重罚。从全国各地就此违法而言,交警的日常执法中,对这种情况大都以提醒、劝告为主,鲜见有经济处罚的。

更匪夷所思的是,在告知当事人方式方面,为何积攒这么多罚单一起罚,是否存有变相蓄意罚款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上海交警方面对此的解释道,由于该男子是公共户口,之前登记的居住地址未及时变更,导致交警寄出的挂号信不能及时收到。这个回应有点勉强,难以认同。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记者联系该网友获悉,该网友此前从未收到过警方的短信或者电话提示,因此,才会在同一路口反复违法。人们不禁要问,发条短信通知或打个电话,举手之劳,有这么难吗?

交通运输部三令五申强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严禁粗暴、过度、趋利等执法方式。202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显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被当作“借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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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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