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千宇(苏州大学)
近日,针对“夸克”平台和“网易CC”直播平台破坏网络生态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广东省网信办依法约谈相关平台负责人,对“夸克”平台实施50万元罚款处罚,责令“网易CC”暂停“舞蹈”版块信息更新7日,同时责令2家平台立即全面深入整改。10月30日晚,夸克搜索回应: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执行,目前已经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封禁相关违规内容。(10月30日 封面新闻)
然而,这样一件如此清晰明了的违法被处理的事件,却引起了网友不一样的声音。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中充斥着“夸克真的很好用啊”“我们小夸不是故意的”“别搞别搞,夸克这么好用”等诸如此类为夸克开脱的言论。面对如此言论,笔者不禁想发问:难道“好用”就可以突破法律界限吗?难道“好用”就可以破坏网络生态吗?法律是严肃的,破坏网络生态是应当被处罚的,怎么能用所谓的“好用”为夸克的违法行为开脱呢?
近年来,我国网信办为维护网民合法权益,规范网络生态环境,开展了包括“清朗行动”在内的网络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然而,被处罚前的夸克却像一只漏网之鱼,在内容审核上存在严重漏洞,搜索结果呈现大量色情低俗内容。夸克“顶风作案”,在网信办整治网络生态环境中如一股逆流,被处罚本来就是应有之义。网友们要认识到,规范网络生态环境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理解这样的处理结果。
网络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严肃且任重道远,夸克作为本次被处罚的主体需要吸收教训,要在遵守法律法规,不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摸索出一条为用户提供方便的同时还能合法盈利的平衡之道,这样才能长久可持续地发展。而搞低俗内容推送、盗版“擦边球”等行为只会破坏网络生态环境,迎来法律的严肃处罚。
我们作为互联网用户,要明白网络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更要拎得清违法与“好用”孰轻孰重,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助长网络乱象。
来源:红网
作者:孟千宇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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