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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津贴应发尽发,勿将之视为“鸡冠肉”

来源:红网 作者:游德福 编辑:刘昱 2024-01-01 2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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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

去年12月中旬起,冷空气来袭,多地开启降温降雪的“速冻”模式。这种条件下,外卖骑手、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不仅要坚守岗位,还会因恶劣天气增加工作量。他们的辛勤付出关系到城市正常运转。将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做得更好,是对户外劳动者应有的关怀。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低温津贴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甚至有人直言“低温津贴?没听说过”。(1月1日《工人日报》)

在民间,有这样一句歇后语,“鸡公头上的鸡冠——多出来的肉”,这是指人们常把一些额外的收益和可有可无的东西说成“鸡冠肉”。笔者认为,在对待低温津贴这件事上,也存在将之视为“鸡冠肉”的现象,以致那些“抗低温,斗严寒”的劳动者们“有人没拿到,有人不知道”。

按照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在低温的劳动环境下,用人单位应支付低温津贴。近年来,部分省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出台了关于低温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例如,吉林省规定,每年1月、2月、12月,向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的低温户外劳动者,发放每月200元的低温津贴;哈尔滨市规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室外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温津贴。根据国家关于低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工作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属于低温作业。但对于低温津贴如何发放,并没有明确标准,只是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低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

剥开被面看棉絮,按理(里)说,低温津贴已纳入制度规定范畴,不需要再有更多的新办法和新措施,只要严格按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就可以了。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某些职能部门眼里,低温津贴就像是“鸡冠肉”那样,是一个可要可不要的东西,至少是一项不怎么重要也无需较真的制度。也正因如此,对低温津贴有没有执行的监督始终跟不上,执行的效果也可想而知,执行的标准也就不可能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那么,低温津贴真是“鸡冠肉”吗?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制定低温津贴的政策,其初衷在于保障公众合法的劳动权益,并尽可能使得用工制度显得人性化,它的政策含义远大于其补贴的具体数额。尽管补贴金额不算大,但如果能保证落实到位的话,劳动者也可以从小小补贴中感受到温情与鼓励。由此看来,低温津贴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把劳动者权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的大事情,是一个关乎社会全局的大民生话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增加低温津贴规定的刚性,确保低温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应发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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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德福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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