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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房”扎堆现象,商品房岂能成为逝者的墓地?

来源:红网 作者:张轩 编辑:张瑜 2024-04-04 1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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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轩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清明前夕,“我的‘邻居’不是活人”一语迅速冲上热搜,引得无数人震惊不已。多地出现个人购买商品房放置骨灰盒的现象,致使生者与逝者为邻。更有甚之,在有些地方这种专用于放置骨灰的“骨灰房”竟能扎堆出现,有楼层住的“死人”比“活人”还多。

这引人震惊的同时,也不禁令人疑惑:什么人会做出如此有悖常理之事?又为何要这样做?据了解,购买“骨灰房”的业主多生活于一、二线城市,而由于大城市存在的墓地价格高、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于是选择了在一些位置比较偏僻、价格比较便宜的小区购房用于安置亲人骨灰盒进行祭奠。

业主们的出发点无可非议,无论是高昂费用之下的压力,还是希望逝者安息的初衷都可以让人理解,但把商品房用来安置骨灰的行为实在不可取,商品房不该成为逝者的墓地!

从法律上而言,此行为于法理不容。从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来看,购房人将“居住”用途的住房改变为“丧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便认为行政法规无权规范民事法律主体的行为,住户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到殡葬这一领域,《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即使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对把小区商品房用作“骨灰房”这一具体行为的规定,却并不影响此行为的不合法性。

从人情而言,就更令人无法接受了。逝者长眠坟墓,生者安居乐业,这是亘古不变的生活常态。把商品房作为骨灰房,致使与住户互为邻里,甚至是生者被逝者包围,这实在不合情理。逝者虽然安息,但却要引起生者的不适。试想作为居住用途的居民,谁不希望邻里温馨和睦?而在面对窗子封死,大门紧闭,透露着阴森气息的“骨灰房”时,又有几人能不感到阴森可怖?逝者的安息固然重要,但不该以生者的不适为代价!

有专家称可以起诉,这当然没错。但这绝非解决此事的根本途径,说到底,还是那些天价墓地压弯了太多人的腰身,购买“骨灰房”的行为固然不对,可又何尝不是在现实与尽孝之间的无奈妥协?毕竟谁不愿让逝者安息于墓地?如能负担得起,谁又愿意违背法理人情而行此下策?

墓葬行业的乱象已非一时,天价墓地、天价墓葬用品、天价服务等不胜枚举,墓葬行业俨然已成一个垄断而暴利的行业。一个人走完一生并不容易,在其已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还要狠敲一笔,这真的合情合理吗?愿国家早日出台和完善相关规定,规整墓葬行业,不要让商品房成为逝者墓地的乱象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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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轩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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