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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茶联名鲁迅:商业营销应守住尊重与文化的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鲍楠 编辑:张瑜 2024-05-03 1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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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楠 (湖南女子学院)

近日,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联名推出的“烟腔乌龙(乌木香)”产品因涉嫌侵犯鲁迅先生的肖像权而引发广泛争议。乐乐茶方面在宣传中不仅使用了鲁迅先生的名字和著作内容,还创意性的“创造”了鲁迅手握茶杯的形象,并将其作为产品的核心卖点,产品的宣传标语还是“老烟腔,新青年”。然而,这一行为却遭到了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的强烈反对,并委托专业律师发出了律师函。

对于乐乐茶此次的行为,我们必须强调,商业营销应坚守尊重与文化的底线。鲁迅先生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巨匠,其姓名、肖像等人格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商业活动都不应侵犯其合法权益。乐乐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鲁迅先生的肖像和名字进行商业营销,不仅是对鲁迅先生及其亲属的不尊重,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商业营销的本质在于创新和创意,但创新和创意的边界在于尊重他人。乐乐茶此次的创意营销虽然试图吸引眼球,但却忽视了对他人的尊重和对文化的敬畏。在商业活动中,我们应该以诚信、尊重为基础,通过正当手段追求商业利益,而不是通过侵犯他人权益来博取眼球。

好在此次事件,乐乐茶方面及时作出道歉和整改。然而,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商业营销不应践踏历史文化名人的尊严,而应成为传承和弘扬文化的重要途径。期待乐乐茶能够深刻反思此次事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同时,我们也要呼吁全大家共同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鲁迅先生的文学遗产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以更加敬畏和尊重的态度去对待。通过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共同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鲍楠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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