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之星·视评 | 电商直播 “虚假工厂秀”:当 “眼见” 不为实,监管不能缺位

来源:红网 作者:王超然 编辑:刘威成 2024-11-10 19:14:33
时刻新闻
—分享—

□王超然 余汇 韩欣弈(西南财经大学)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财财说》,我是今天的评论员,王超然。

近日,有媒体揭露了直播带货领域中的一个新现象:很多所谓“源头工厂流水线直播”实为假景,而非实时场景,有的甚至是绿幕抠像。消费者看到的是“工厂,直播,出货”,直播间上演的却是“道具,摄像,开拍”。有消费领域专家表示,若卖家声称在源头工厂直播,却使用搭建或虚拟的场景,或涉嫌虚假宣传。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其核心优势在于提供给消费者一种“现场感”,然而,所谓的 “源头工厂流水线直播”,竟然大多是一场精心编排的骗局,这不仅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无情践踏,更是对电商行业诚信底线的严重挑战。

从表面看,这些虚假的工厂直播利用了消费者追求性价比和对产品源头的好奇心理,所以钻了“空子”。消费者天真地认为,亲眼目睹商品在工厂流水线上的生产过程,就等同于买到了物美价廉的产品。于是,他们毫不犹豫地点击下单。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看到的不过是一场虚幻的表演,那些所谓的 “工厂直销” 可能只是高价低质的幌子。这种欺骗行为,无疑是在消费者的热情上浇了一盆冷水,让他们在经济遭受损失的同时,也对电商直播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往更深层次想,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何在网络空间走了样呢?关键在于监管的滞后和执法的不力。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属于商业广告活动。而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则构成虚假广告。但在直播带货这一新兴领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身份界限变得模糊,带货者往往身兼数职,这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此外,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也明确要求,以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然而,这些规定在直播带货领域却往往被忽视或绕过。

针对此类乱象,我们需多方合力解决。首先,有关部门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网上监管力量,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明确商家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规范。同时,对于那些涉嫌虚假宣传的商家,执法机关应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平台方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加强对直播带货的审核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和惩罚机制。此外,消费者自身也应该提高警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直播带货产品时要仔细甄别、理性消费。

总之,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其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然而,直播带货领域的“虚假工厂秀”行为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我们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等多措并举,净化电商直播环境,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物,享受真正的实惠与便捷!

评论之星选拔赛.png

来源:红网

作者:王超然

编辑:刘威成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5/54/1443936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