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竺(新乡医学院)
近日,温州盲人小伙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视频称,他想带导盲犬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却被博物馆工作人员告知“宠物带不进去”。小伙解释,导盲犬是工作犬不是宠物,工作人员的回复是“动物带不进去”。6月17日,记者联系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盲人等特殊人群如果单独来到博物馆参观,可以携带残疾证和身份证到窗口处登记,通过无障碍通道进入博物馆,入馆之后也有志愿者可以提供协助,不过建议特殊人群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前来参观。根据博物馆入馆须知,导盲犬的确不能进入。(6月17日 《潇湘晨报》)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博物馆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导盲犬入内,本质上是将管理便利凌驾于法律效力之上。若全国重点文博场所尚且如此,基层商超、餐馆等场所的落实情况更堪忧。
从更深层看,这暴露了公共服务领域对残障群体权益的认知偏差。导盲犬经过严格训练,具备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稳定的职业素养。陕西历史博物馆的拒绝理由背后,既有对导盲犬工作属性的误解,更折射出部分机构将“无障碍服务”简单等同于坡道、盲道的硬件建设,却忽视了服务意识的同步升级。
博物馆方回应称“需考虑其他游客感受与文物安全”,这一解释看似合理,实则经不起推敲。若担心犬类影响文物,完全可通过预约制控制参观距离;若顾虑游客不适,更应借此机会普及导盲犬知识,而非剥夺特定群体的合法权利。通过专人引导、错峰参观等措施平衡各方需求,证明管理智慧与人文关怀本可兼得。
事件引发的网络争论中,部分网民支持博物馆“严格管理”,恰恰反映了社会对残障人士生活场景的陌生感。当有人质疑“导盲犬是否可能惊吓游客”时,却选择性忽视视障者每日携带导盲犬乘坐地铁、进出商场的常态化生活场景。这种认知割裂,暴露出无障碍理念普及的任重道远——若公众仍将导盲犬等同于宠物,法律制度赋予的权利便难以扎根现实土壤。
破解“导盲犬入馆难”,需标本兼治。文旅部门应立即开展全国文博场馆无障碍合规审查,要求修订与上位法冲突的内部规定,并将导盲犬准入执行情况纳入景区评级考核。博物馆可借鉴交通枢纽的“爱心通道”经验,制定导盲犬参观指引,如划定参观路线、提供语音导览设备等,实现精细化服务。主流媒体与文博机构应联合开展导盲犬科普宣传,用纪录片、沉浸式展览等形式消除公众误解,将“拒绝导盲犬”从“管理难题”转化为“教育契机”。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需要法律“铺路”,更需全社会“破墙”。当千年文物在博物馆中诉说中华文明的包容精神时,我们岂能容忍一纸不合规的“内部规定”,将当代社会的文明刻度拦在门外?此刻的导盲犬入馆之争,恰是一面审视社会文明程度的镜子。唯有让制度的善意穿透“玻璃门”,让管理者的思维从“防风险”转向“促共融”,方能真正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无障碍未来。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陈竺
编辑:吴海刚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