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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过监控点评观众外貌 ,公共设备岂能沦为私人“玩具”?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婷 编辑:吴海刚 2025-06-19 2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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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婷(云南财经大学)

近日,江苏大剧院一名员工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借巡演之便通过长沙梅溪湖大剧院监控系统观察观众外貌,以“辣妹”“富贵花”等标签评价观众,并放出巡演舞台监控画面,引发网友义愤。事件发酵后,江苏大剧院宣布辞退涉事员工,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管理。(6月19日 极目新闻)

监控系统的初衷是维护公共安全,绝非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舞台监控的职责在于保障演出的安全与流程,该员工将监控中的舞台画面发布到个人社交账号,公然将公共安防监控系统扭曲为个人窥探的工具。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公共场所图像采集未明示目的并出于非公共安全目的,应当受到追责。同时,涉事员工对观众外貌进行评价并发布此类言论,是彻底逾越职业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身为工作人员,不为剧院内公共安全负责,却将安防保障系统沦为社交平台作秀的“资本”,是极不负责的工作表现。

此外,这也绝非简单的个人失德行为。本应严肃的监控画面却成为社交平台上的“素材”,反映该公共机构在监控管理上的制度性漏洞。剧院的初步回应,将问题简单归因为“个人行为”与“教育缺失”,实则是模糊重点、推卸根本责任,仅强调“加强员工教育”,并不能解决问题。也不免让人产生疑问:为何员工能随意调取剧院监控?监控权限开放人员是否进行了风险评估?

这次是内部员工自发在社交平台披露,如果图像画面被内部人员用作他用,后果难以想象。此前已有在酒店、民宿、电梯等公共空间中,监控画面被不法分子作为牟利工具、“窥私利器”,将个人肖像、声音等用作商业交易等,这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在今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中,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对视频图像信息负责,剧院对此监控信息的流出,责无旁贷。

从业机构也应该意识到监控管理的重要性,将监控管理纳入企业机构日常管理的范畴。公共机构必须承担起管理主体职责,涉事机构当务之急是自上而下进行监控系统管理的彻底清查与整改。必须严格实施权限管理与审批,确保访问记录可追溯、可审计;建立常态化的内部检查与外部评估机制;深入检查并堵住权限管理、技术监管、日常监督中的漏洞,而非仅以惩罚个别员工作为“切割”责任的终点。

在大剧院这样一个艺术气息浓厚的公共场所,是观众审美鉴雅的文化空间,观众以开放的心灵拥抱艺术,同时相信自己的审美体验与人格尊严将受到保护。舞台监控的设立本应为观众这份体验做保障,确保艺术呈现不受干扰。但镜头转向观众席,工作人员用审视的眼光进行评判,观众从审美主体成为被审视的客体,剧院为观众提供文化服务的目的何在?文化从业者和机构应对文化空间有敬畏之心,让艺术空间真正让人观赏艺术。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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