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员工因父亲突发脑梗住院请事假陪护,公司未予批准并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雇。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刘某支付赔偿金。(8月28日 《工人日报》)
据报道,去年2月,福某公司员工刘某因父亲突发脑梗住院,需要陪护,于是通过公司钉钉系统申请事假,并按要求上传了父亲的病历及住院照片。福某公司拒绝了刘某的请假申请。随后,公司以刘某连续旷工超过三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这位员工是绝对不会冒着被解雇的风险向公司请假的。正是因为其父亲突发脑梗住院需要陪护,这才向公司请假。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公司竟然以旷工为由,单方面决定把这名员工给解雇了。这家公司如此“冷血”,无疑令人寒心。
按说,员工因父亲突发疾病提出合理的请假陪护要求,企业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员工的请假需求,这既彰显企业的制度关怀,也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
然而,这家公司却毫无人性,既不批准请假申请,又以旷工为由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将员工“一开了之”。可以说,如此“冷血”的企业,必定行不稳,走不远。
所幸这位被解雇员工的赔偿要求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支持,总算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但这起典型案例,也给更多企业和员工“提了醒”。一方面,作为企业,应学法、遵法、守法,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同时还应多些“制度关怀”“人文关怀”,如此才能依法办好企业。另一方面,作为员工,一旦遭遇劳动侵权行为,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忌自认倒霉,而任凭无良企业的“欺负”。
此外,通过这起典型案例,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既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让用人单位知晓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学会遵规守法,又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妨通过约谈、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切实履行法律职责,让类似事例不再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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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叶金福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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