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熺宁(山西大学)
近日,全红婵的哥哥全进华在直播中回应“妹妹被AI仿冒声音卖土鸡蛋”一事,气愤表示:“我妹妹在训练基地她怎么卖鸡蛋?那是AI声音,全平台一大堆这样的切片,我现在告都告不过来,一个一个都在告。”(8月26日 九派新闻)
此前据央视新闻报道,某博主账号发布的17件作品,内容全部是利用AI仿冒奥运冠军全红婵声音带货土鸡蛋的视频,该商品链接显示已售出4.7万件。这不仅侵犯了全红婵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更暴露出AI技术滥用背景下平台监管的严重缺位。技术的便利不应成为突破道德底线的借口,构建数字文明的伦理防线已刻不容缓。
AI换脸技术的滥用已然演变为新型网络侵权的典型手段。凭借伪造公众人物形象与声音,造假者以极低成本和较高欺骗性获取关注并实现不当获利。全红婵作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体育明星,其商业价值与公众信誉使其成为仿冒者的重点目标。从蜂蜜推销到土鸡蛋销售,仿冒视频的大规模传播已形成产业化趋势,技术的恶意使用正在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当技术沦为牟利工具,其破坏力远超想象。
对于正处于职业生涯关键期的全红婵而言,这些无端的仿冒带货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作为一名优秀的跳水运动员,全红婵长期在高强度的训练与比赛中度过,其身心压力巨大。此次AI仿冒带货事件爆发后,她不仅要承受舆论的无端猜测与质疑,还要分心应对侵权纠纷,这无疑对她的训练与竞技状态产生了冲击。本应专注于恢复与训练的她,却被卷入舆论与侵权的泥潭。
网络平台在内容审核与监管方面的缺位,成为仿冒视频泛滥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多数平台仍依赖于“先传播、后审核”的内容治理模式,对AI生成的仿冒内容缺乏有效的技术识别与拦截机制。即便当事人提出投诉,维权过程也往往存在响应滞后、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全进华“告都告不过来”的感叹,深刻揭示了平台主体责任未得到充分落实的现状:若仅依靠公民个人维权,而缺乏平台的主动干预,此类乱象难以根本治理。
当前法律实践中的维权困境进一步加剧了仿冒行为的猖獗。受害人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仍面临识别难、举证难、成本高等多重障碍。尤其面对技术性强、更新速度快的AI伪造内容,个体维权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全红婵家人虽已多次公开辟谣,却仍未遏制仿冒视频的传播,反映出事后追责模式的局限性。
治理AI仿冒带货乱象,需要构建“技术-法律-平台”三重防线。技术层面,应落实AI生成类作品强制标注制度,要求所有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来源,从源头切断造假可能;法律层面,需细化对AI侵权的界定与惩罚,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惩罚性赔偿,让仿冒者付出代价;平台层面,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对涉及名人形象、声音的带货内容实施重点监控,建立快速响应的侵权举报机制。更重要的是,公众需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名人代言”,学会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让虚假内容失去生存土壤。
技术本应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但如果失去伦理约束,它就可能变成伤害人类的利器。唯有在发展中坚守法律底线、强化平台责任、培育公众理性,才能让AI真正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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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刘熺宁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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