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宣喆 (新乡医学院)
当你刷医保买药时,不仅买的药有可能不是源自药厂的“一手货”,连医保里的钱都可能被别人“套”走了!3月28日起,央视总台报道播出了湖北武汉部分医院、药店、药贩子与参保人进行违规“医保取现”的调查报道。目前,武汉市新洲区5家基层医疗机构涉嫌使用“回流药”的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已被立案调查,引起全网一片哗然。(3月28日 央广网)
凭“电子处方”不到一分钟便审核开出处方药,溯源码只消一撕药品来源便再“师出无名”,在这场由医院、药房、诊所、企业等诸多单位人员相互勾结的违法“交易”中,每笔医保药品的异常交易看似藏匿于信息海洋,实则都可能在医保大数据中有迹可循。因此,把好“电子处方”和“药品追溯码”这前后两道关卡,无疑是斩断“医保套现”牟利链,加强对其信息监管的重中之重。
随着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均上线“电子处方”有关应用,以高效提供医药信息互认、转接服务为亮点的互联网医院,逐步与医院、药房等定点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然而,从临床信息系统采集来的患者诊疗数据并非不可篡改,传统“用户名+口令”的弱认证方式难以确保登录用户身份的真实性,软件系统内在场时间的记录不准确也易导致医疗行为时间缺乏公信力,这就使“电子处方”的实际操作,面临着临床信息的数据完整性、参与角色的身份真实性、医疗行为的时间可信性等一系列问题。
其次,报道中有关诊所“售药时不让患者带走药品包装盒,甚至撕掉药瓶上标签”的情况同样暴露出信息监管的不足——国家医保局构建起追查“回流药”的药品追溯码数据体系,却在销售时被“一撕了之”,令药品无源可溯。并且即便不撕去追溯码,药贩对于收取来的急需流通用药,也会去掉包装,把转包模式改为销售,将药品直面急需人群,或是回流到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院门诊或诊所,不会在网上留下痕迹。
在智能化、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医保福利持续增加、医保套现获利愈大,相应信息检测、算法技术和堵漏能力也要随之升级。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开办互联网医院企业的从业资质审查,抬高其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准入门槛,构建更为通畅的处方流转平台;将处方用药种类、数量、金额同DRG/DIP(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的“按病种打包付费诊疗”信息相关联,根据前期病种诊断情况给出开药依据,同时重点监测大额处方用药;升级相关系统,让系统自动记录对电子处方的批准、修改等关键行为,并生成时间戳备案,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并且做好对广大医药卫生机构和参保居民的宣传教育,养成“买药先验码,药品必须有码,无码医保不结算”的消费观念,对他人消费结算过的“回流药”应坚决投诉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更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到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3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指出应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以科技赋能强化“医保套现”信息监管,严厉打击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行为,便是对人民医保资金与生命健康最好的守护。
来源:红网
作者:邱宣喆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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