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生
深圳是我国超大型城市之一,人口密度以每平方公里8806人遥遥领先。如此高密度的人口聚集,使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每个因素都将得到放大,“低空噪音”就是突出问题。据生态环境部公开数据显示,近几年,深圳市噪声信访投诉平均每年10万件以上,各行政区每年投诉平均近万件,城市发展与高密度居住的现实之间,矛盾愈发突出。(5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今年4月以来,记者走访发现,深圳有不少小区正遭受直升机低空飞行带来的噪声困扰。主要表现在:一是飞行密度较大,如有的小区一小时内有8架次直升机低空飞过,有的小区每天上午10点开始约10分钟就有一趟飞过上空;二是飞行噪音污染大,记者在一小区使用分贝仪测得平均噪声为70分贝,明显超过普通住宅区的噪声阈值;三是市民生活受到影响,有的埋怨“白天根本睡不着”,有的学生反映“直升机飞过都听不到老师讲什么”,有的表示“已经打算搬家了”。
根据《民法典》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居民小区享有不被社会生活、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噪音污染的权利,这也被形象地称为“安静权”。虽然法律至今未作出明确定义,但“安静权”作为公民一项基本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得到确认。上述深圳一些小区居民为直升飞机“低空噪音”所困,实质就是市民“安静权”受到不法侵害。
近年来,低空经济方兴未艾,许多地方积极布局相关产业集群。深圳更是走在全国前列,初步构建起涵盖无人机、直升机等类型飞行器的创新业态。据统计,去年深圳累计建成483个低空飞行器起降设施,预计到2026年底将建成超过1200个起降平台。而这些飞行器大多是燃油直升飞机,其低空飞行平均噪声远高于人耳可接受范围。这是市民对“低空噪音”投诉越来越多的重要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2025年实施的《宁静小区建设技术指南》,并未对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的噪声排放设定具体限值或操作性标准,表明当前深圳尚缺乏专门针对低空飞行噪声污染的立法依据。可见,如何在推进经济建设中保障市民“安静权”,是深圳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新挑战,也是全国其他地区发展低空经济无法回避的必答题。
“安静不是无声,而是不被打扰”。低空经济,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赛道之一,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无可厚非。但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发展低空经济,不能牺牲市民“安静权”为代价。对此,各地政府应当高度重视,与时俱进,通过政策创新、技术探索等多维度方式,积极寻求“低空噪音”污染的破题路径。否则,漠视市民“安静权”,有违以人为本施政理念,无助低空经济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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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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